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程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丽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锐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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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报告期收到《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6年第五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6】1475号)文件通知,公司与浙江大学深圳研究院、深圳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共同建设的 “高效智能电源系统产业创新与建设项目”获得政府资助。相关信息详见2017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获得政府资助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拨付的项目资助款1,215万元。
2、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相关信息详见2017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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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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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16: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巍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18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