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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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7-018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月 2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衷兴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议案获得出席监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52.94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49元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自筹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1,676,512.36元,现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676,512.36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676,512.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以募集资金435.286345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35.2863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21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