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永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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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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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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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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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2017年4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将已投资完工的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披露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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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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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6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6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在编制报告时疏忽,《2016年度报告》存在2处缺漏及错误,现进行补充更正披露。
一、补充披露内容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对《2016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讨论与分析”中“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5) 营业成本构成”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原文: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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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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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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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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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披露内容
《2016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6、外币货币性项目”之“(1)外币货币性项目”表格中,由于工作人员疏忽, 删除了表头“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两行,并且表中“应收账款”项下“新加坡币”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填写串行至“欧元”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现更正披露如下: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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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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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更正后的《2016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7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披露要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相关订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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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无重大项目订单。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7-15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