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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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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8 公司简称:元成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祝昌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菊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昌人

日期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4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7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会主席祝昌人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于2017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11:0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杭州金投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太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