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17-26
债券代码:122204 债券简称:12双良节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名称:《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7,814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1#机组用设备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2#机组用设备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质量保证期分别为第一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满【12】个月和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满【12】个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彰显了公司的空冷业务能力与一定的行业地位。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17年4月21日签订了《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814.00万元。
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能源字[2016]8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20%资金自筹,80%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内蒙古盛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一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留有扩建条件。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华龙路1665号电力咨询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俊亭
经营范围:设备及材料的销售、招标代理、进出口;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及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7,814.00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 柒仟捌佰壹拾肆万元整
2、结算方式:电汇、银行汇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电汇、银行汇票以买受人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银行承兑汇票、支票以买受人提交给出卖人时间为实际支付日期。
3、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4、交货时间:1#机组用设备应在2018年12月2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2#机组用设备应在2019年2月2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
5、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分别为第一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满12个月和第二台机组完成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移交生产满12个月。
6、履约地点:买受人指定的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工地现场仓储保管位置。
7、合同争议的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按照下面方式来解决: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签署彰显了公司的空冷业务能力与一定的行业地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六、上网公告附件
双方签署的《内蒙古盛鲁电厂一期2×1000MW超超临界空冷机组发电工程间接空冷系统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17- 27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6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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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公告的《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25)中的授权委托书未添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补充后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17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阴国际大酒店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
至2017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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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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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