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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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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姚其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燕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在建工程130.58万元,较年初增加62.71%,主要系本期需安装的设备等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521.62万元,较年初增加230.94%,主要系本期购置设备等预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266.32万元,较年初增加199.89%,主要系本期客户采用预付方式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122.81万元,较年初减少88.9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上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103.77万元,较年初减少33.66%,主要系本期支付年初应付、未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61.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0.82%,主要是本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74.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7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3.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9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56%,主要系上年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尚在办理中,企业所得税暂按25%计算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1.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9.17%,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的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2.年初至报告期末,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0.63%,主要是本期公司处置设备收到的款项增加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2.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7.84%,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4.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77.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13%,主要系本期支付设备等款项减少所致。

5.年初至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6.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5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00%,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0,797,1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6,617,391.27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2016年母公司净利润的22.04%,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报告期,公司与北京日新亚华科技有限公司2方共同出资,设立康达亚华(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康达亚华(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北京日新亚华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9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资。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姚其胜

日期: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