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3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23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2016年,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均在预计范围内。具体如下表: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详见本公告“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开展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公司对2017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予以预计。其中:(1)部分关联交易因证券市场行情、发行规模、代理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较大,业务量难以估计,相关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2)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中德证券33.3%的股权。按照审慎性原则,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中德证券的交易列入关联交易范围,予以预计和披露;(3) 截止目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信”)所持有的本公司860,395,355股已无偿划转至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山西国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已由山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57)。有鉴于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的相关规定,山西金控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山西证券的关联人,相关交易列入关联交易范围,予以预计和披露。

(三)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柴宏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周宜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在审议公司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傅志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其它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朱海武先生、容和平先生、王卫国先生、蒋岳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与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关联董事,全体参会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其中:

(1)审议公司与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2)在审议公司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3)审议公司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4)审议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其它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中的关联股东(截至目前包括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总公司、吕梁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公司、河南省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5)审议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公司与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规定情形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公司5%以下股东如为关联股东的需回避表决。

(四)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

2、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定价依据及金额预计

上述关联交易中,“关联交易项目”1-15、23-26项所涉及关联方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名单”1-7项;16-19项所涉及关联方为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20-22项向所涉及关联方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山西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及山西国贸大饭店。

3、商标使用许可事项

根据公司与关联公司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许可公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与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德证券无偿使用其图形商标。

(五)2017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064,67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MAOGRMHM7C,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孙海潮先生,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金控公司”)筹组方案,山西国信持有的山西证券全部股权通过直接协议方式无偿划转至山西金控公司直接持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山西国信变更为山西金控公司(详见公司2016年9月6日公告“临2016-057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60,39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2%。

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2016年,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36,241.51万元,实现净利润96,851.9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0,216,581.04 万元,净资 产3,395,823.42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5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李晓波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47,928.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0114391W,经营范围:冶炼、加工、制造、销售钢材、钢坯、钢锭、生铁、轧辊、铁合金、焦化产品、耐火材料、矿产品、金属制品、钢铁生产所需原材料、建筑材料、电子产品、冶金机电设备、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公路运输;工程设计、施工;餐饮宾馆等服务业;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的劳务人员。(国家实行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对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的投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2,605,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

2016年,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60,767万元,实现净利润103,78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2,976,322.95万元,净资产4,194,241.94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1990年7月19日成立,现任法定代表人为王启瑞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1587H。经营范围:电、热的生产和销售;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调度、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9,268,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4%。

2016年,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61,708.69万元,实现净利润101,083.9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493,530.64万元,净资产2,441,118.53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四)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870年在德国成立,是一家全球领先的投资银行。2009年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德证券,持有33.3%的股权。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总部在北京。

(五)其他关联方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方;以及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或10.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二)相关关联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无任何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预计情况事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公司对2017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2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监事2016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7、《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逐项表决,相关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7年5月12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2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500;投票简称:山证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项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1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1),7.02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备注:议案7中含5个子议案,对7.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7全部子议案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则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再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山西证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谭晓文 张鑫

电话:0351-8686647、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7-0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2873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8,1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等发行费用48,92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9,180,0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12月24日到账,全部存入经公司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140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合计为186,447,054.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6年1月21日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五一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承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647,563,654.00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类业务2,000,000,000.00元,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1,632,198,976.00元,信息系统与经营网点投入13,792,678.00元,互联网证券业务投入1,572,0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