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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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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经理辞职的公告

2017-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7-036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陆续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河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韩妹芳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王连永先生、内审部经理刘兴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河涛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韩妹芳女士辞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务、王连永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刘兴海先生辞去内审部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河涛先生、王连永先生和韩妹芳女士辞职后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刘兴海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张河涛先生、韩妹芳女士、王连永先生、刘兴海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内审部经理。在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王景坤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对张河涛先生、韩妹芳女士、王连永先生、刘兴海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7-037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2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景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宜,同意豁免公司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并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杨光厂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刘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聘任杨佳佳女士为公司内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2-3中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相关管理人员简历

杨光厂先生简历如下:

杨光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函授本科学历,2012年7月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1985年9月至2008年3月先后任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前身)车间主任,厂长,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08年9月任滨州魏桥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5年3月任滨州海洋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氧化铝分公司总经理。

杨光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兴海先生简历如下:

刘兴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中专学历,1999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滨州经济学校财务会计专业,2003年12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曾任滨州高新热电有限公司财务科员、财务科科长、财务处处长。2011年2月至2016年6月任滨州高新铝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审计员,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

刘兴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佳佳女士简历如下:

杨佳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5年,中专学历,2002年7月毕业于山东省潍坊市商业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同年参加工作。曾任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成本会计、第二核算科科长。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杨佳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