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1009号财富广场1号楼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静波女士。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合计15名(代表股东19名),代表股份数376,707,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东16名),代表股份375,327,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93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80,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31,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5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2,260,245,660票(376,707,610*6),独立董事选举累积投票总数为1,130,122,830票(376,707,610*3)。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1.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万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兴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1.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国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阮光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益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2.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忠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1.2.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根据表决结果,阮静波女士、阮加春先生、徐万福先生、阮兴祥先生、赵国生先生、阮光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益民先生、唐忠诚先生、陈贺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以上9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1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0%;反对13,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0%;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总数为753,415,220票(376,707,610*2)。
3.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3.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76,694,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
其中,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的单独计票结果为:同意4,218,41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1%。
根据表决结果,张志峰先生、王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以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宜家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6: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阮静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阮加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阮静波、阮加春、阮兴祥、徐万福、赵国生、阮光栋、唐忠诚,召集人为阮静波;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张益民、唐忠诚、阮静波,召集人为张益民;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贺梅、张益民、阮静波,召集人为陈贺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唐忠诚、陈贺梅、阮静波,召集人为唐忠诚。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董事徐万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刘波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周成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董事赵国生先生、董事阮光栋先生、刘波平先生、徐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戚荣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阮静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闰土生态园区副主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和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主席、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闰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2,887,369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阮加春先生的侄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阮加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上虞县染化助剂厂销售员、绍兴市染化助剂厂营销科科长、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经营副厂长、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副总、总经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2,338,509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董事阮静波女士的叔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万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闰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市上虞华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闰土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市上虞区勤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161,60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波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 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投资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成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上海交大MBA结业,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浙江绍兴茶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浙纸集团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副董事长、浙江长城包装公司总经理、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闰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绍兴市上虞区闰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92,635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国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绍兴市高级专家,绍兴市硕博士储备人才库人才,绍兴市行业领军人才,绍兴市拔尖人才,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曾就职于绍兴市染化助剂厂、绍兴市越州化学品厂,1997年10月进入浙江闰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所所长、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67,534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阮光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外贸事业部经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浙江闰土染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约克夏化工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约克夏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闰土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赛亚化工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染化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阮光栋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徐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安局、绍兴市公安局滨海分局、绍兴市公安局,2016年6月进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徐军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荣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兼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7: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志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
该决议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张志峰先生简历
张志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部部长、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张志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5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