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谭帼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胜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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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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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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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在报告期内将其所持有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股数为47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05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8%。
截止至报告期末,汇海共持有本公司3,600,000股股份,全部为首发前限售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汇海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7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05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8%。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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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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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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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告编号2017-024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端州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对于上述贷款,公司拟以公司部份房地产及全资子公司广西梧州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地产为其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授信融资人民币2000万元整,并授权谭帼英女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告编号2017-025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伟新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