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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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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东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伟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秋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批准,子公司北京智明星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智明星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简称“申请新三板挂牌”)。截至目前,智明星通尚处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阶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东亮

日 期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73 证券简称:中文传媒 公告编号:2017-01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文传媒大厦(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299号)6楼2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赵东亮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7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6人:其中公司副董事长曾光辉、董事张其洪、温显来,独立董事彭剑锋、傅修延、李悦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会议,上述董事已分别授权董事傅伟中、谢善名、吴涤,独立董事杨峰、黄新建出席并签署本次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徐景权、监事吴卫东因在外地未能现场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熊继佑、公司副总经理徐建国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八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七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龙芳、余绵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中文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0373 公司简称:中文传媒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