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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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7-027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和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先生物”)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双方决定强强联合,立足当前、共谋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务实高效”的合作精神,协同开展高效、环保型新型肥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一)协议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或违约责任影响的风险。

(三)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领先生物定位于从事农业领域节能、环保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先生物依托扎实的研发能力,在生物固氮技术、海藻提取和综合利用技术以及新型肥料研发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071583317XY

法定代表人:徐志文

注册资本:6300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西大街78-1号

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4日

营业期限自:1999年06月24日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5月14日);生物有机肥、生物菌剂及其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农副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农作物种植及销售、林业种苗种植及销售;生物高分子材料及产品、海藻提取肥料、水溶肥料、保水剂、土壤调理剂、有机肥料、缓/控释肥料、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微量元素肥料及各种作物专用肥料的开发、生产、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以增产、提质、增效、绿色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核心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主旋律。在需求侧的影响下,化肥行业转型升级逐步进入深水区,强化产品研发创新、优化产品结构,推广增产、高效、经济、环保型肥料产品已成为行业共识和发展重点。过去十年,中国新型肥料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成长阶段,基本形成了大中型企业侧重于产品升级、小专型企业专注于特种肥料技术和产品开发的格局。在这样的格局下,大型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专注度、产品配套能力、技术营销能力亟待提升,小规模专业企业持续研发的投入问题、产品方向问题、产能扩张和释放问题以及渠道问题亟待解决,新型肥料参与主体多而杂、市场混乱不规范的局面亟待改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型肥料市场发展。

(二)合作目标

双方合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启动业务层面合作,对新洋丰在特种肥料产品方面形成有效补充,同时针对土壤改良、作物健康需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完善新洋丰现有产品体系和产品套餐组合,支撑新洋丰复合肥料产品上档升级,依托新洋丰广泛布局的渠道网络释放领先生物的产能和技术优势,快速抢占和获取新型肥料市场份额,同时为双方推进更深入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合作内容

1.联合开发新产品。围绕新洋丰拟推出的复合肥上档升级产品、打造“大单品”战略需求,领先生物依据其核心技术优势、原料优势,协助新洋丰研发部门开发完善“大小结合”技术工艺,提供优质、适用原料和助剂,实现产品上档升级。

2.技术与项目合作。双方根据农业及农业投入品领域国内外新技术、新趋势、新问题,组织研发力量可共同设计研发课题,联合申请国家项目,积极参与国家农业科技奖项申报,提升行业影响力。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因双方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申报国家项目等产生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收益等根据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贡献进行权衡,并在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中进行约定。课题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研发硬件、软件资源消耗、研发人员成本等,具体根据项目需求另行约定。

2.根据合作推进程度,在条件成熟时双方探讨以共同出资等方式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名义联合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推广等。

3.鉴于双方着眼于长期战略合作,双方将根据需要成立联合研发工作小组,共享研发资源,共同规划未来研究方向、主题及推进优先顺序,达到双方战略诉求。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约定首期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合作到期前30日,双方另行议定合作协议的延期、终止等事宜。

四、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是对新洋丰在特种肥料产品方面形成有效补充。同时针对土壤改良、作物健康需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完善新洋丰现有产品体系和产品套餐组合,支撑新洋丰复合肥料产品上档升级,依托新洋丰广泛布局的渠道网络释放领先生物的产能和技术优势,快速抢占和获取新型肥料市场份额,对于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升级,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净化和规范市场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领先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