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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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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7-01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公司制定“质量领先、差异化、大客户定制和同心圆管理”的经营方针。经过全体员工的辛勤努力,公司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现将公司2016年度的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2016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4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6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瑞安市华峰热电有限公司和华峰对外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284422.84万元,同比上升11.65%,利润总额-28055.20万元,同比下降188.71%,净利润-30380.88万元,同比下降219.55%,每股收益-0.18元,同比下降220%。

报告期内,总资产538712.18万元,较上年末上升0.04%,基本持平。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母公司)亏损343489220.9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94732816.41元,减去已分配2015年红利33536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7707595.43元。

2016年度,一是氨纶市场低迷,销售收入下降、原材料上升等因素,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二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决定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须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及2017年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一)根据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及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的《2016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二)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和《华峰氨纶2016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细则》,2016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年度绩效考核得分106.23分,绩效考核系数1.0623;超利润奖励为0。

高管团队个人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个人超利润奖金

个人岗位绩效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基数×绩效考核系数

个人超利润奖金=个人岗位绩效奖金基数×超利润奖金系数×个人超利润奖金系数

(三)2017年经营管理绩效目标

2017年公司修订了《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超利润奖励的范围扩大至中基层管理干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董事会与管理层签订了《2017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书》:

1、财务指标是评价企业绩效的核心量化指标,财务指标权重为65%。

2、分类评议指标包括安全环保、内部控制、技术创新、综合评价等4项具体指标,具体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华峰氨纶2017年度企业经营管理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分类评议指标权重为35%及其他加减分项。

3、考核结果应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管理团队绩效奖金挂钩,并实行超利润奖励。同时董事会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实施奖惩与任免。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附表,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尤小平、林建一、陈林真、陈章良回避表决。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四”,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陈章良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9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淘汰6000t/a氨纶产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淘汰6000t/a氨纶产能的公告》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2016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登载于2017年4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个人简历:

陈章良男,1982年7月出生,硕士。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瑞安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瑞安华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班特化工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胡永快先生因事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卓锐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经逐项表决,候选人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王利、褚玉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人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个人简历

王利女,1983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助理、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褚玉玺,男,1989年9月出生,硕士。2014年进入华峰集团,曾任瑞安华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管部主管。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主管、华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15:00 至2017年5月18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9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

9、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4月26日在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16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17年5月16日14:00-17:3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陈章良、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注:

1、如欲对提案1至8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提案9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数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9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随着氨纶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纺织品中氨纶占比显著提高,应用范围不断扩大,需求持续稳定增长,氨纶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但行业集中度低的行业格局依然没有重大改变。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加快,尤其是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氨纶行业洗牌进一步加剧。为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整体竞争优势,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面达到国际一流氨纶企业水平,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60000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规划》(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鉴于环保政策倒逼导致落后产能淘汰等行业新变化,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认为必须抢抓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领先优势,决定将原《关于建设6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规划》变更为《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90000t/a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下转1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