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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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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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购地进度延缓,原计划该项目总建设期为三年,分两期进行建设,预计于2018年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现调整为预计于2019年底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二)拟调整实施内容的原因说明
本次调整主要基于购地进度的延缓与土地价格随市场波动有所上调而作出的。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本次对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会严格控管资金的使用,将募集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率。若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出现资金不足情况,公司根据行业整体发展状况适当调整或利用公司的资金积累进行投入,确保此项目实施不受影响。
五、 本次拟对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于2016年12月31日建设完成。该项目因实施地点从公司现有生产场地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调整至公司新厂区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机电园区。(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在新厂区现场重新规划布置与装修施工过程中进度略有延误,故现拟调整为2017年12月31日全部建设完成。
本次调整实施进度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六、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及与资金使用更高效,从而提高企业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西南证券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4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22,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209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雪松”)拟参与竞拍佛山市顺德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交易编号为TD2017(SD)WG000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北-2-2之三地块,土地面积22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209万元。
本次竞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宗地号:125135-001
土地位置:佛山市顺德区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北-2-2之三地块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
出让年限:50年,自交地之日起计算
竞拍保证金:641万元
起始价:3209万元
四、本次参与竞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伊雪松参与竞拍该土地是为了实施其所承担建设的募投项目“机器人研发与生产项目”,以满足伊雪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该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公告编号:2017-015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2日
至2017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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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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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李达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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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