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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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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30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7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经公司建议并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审慎研究,决定调整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以上事项,公司董事会取消原于2017年4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巨龙控股关于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提议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不进行现金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金额不会超过201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资本(或 股本)溢价余额。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0,97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7%,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关于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31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7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俊平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经公司建议并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审慎研究,决定调整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以上事项,公司监事会取消原于2017年4月17日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巨龙控股关于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提议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不进行现金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利润分配方案转增股本金额不会超过2016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资本(或股本)溢价余额。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7—03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12月5日股票交易收市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仁高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经公司建议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巨龙控股审慎研究,并结合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和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于2017年4月24日提出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原方案与新方案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调整后的方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度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5月1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关于调整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函》,提议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巨龙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0,97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7%,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4 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董事会就取消议案及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5日(星期五)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广兴路58号)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不能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届时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8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及代理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郑亮、柳铱芝

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传真:0579-82201118

电子邮件:zjjlgy@163.com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一《网络投票指引》。

六、备查文件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网络投票指引》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指引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619,投票简称为“巨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 至2017年5月10日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的股东,现委托__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巨龙管业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且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之一打“√”,都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年___月___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