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66版)
主要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交信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永联胜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共38家,包含湖南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甘肃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车付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交兴路腾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中交华驿物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交兴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中交天健车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兴路信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交慧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星通物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西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沧州中交兴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金石智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湖南专线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中交兴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交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北中交兴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海南中交兴路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卡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中交帕菲特(十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聚信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湘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0274795B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10幢南座1-11层、2幢A区1-3楼、2幢B区2楼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65,496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安防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100%
4、北京黄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3978549D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北京中关村软件园孵化器1号楼B座1222-E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霖
注册资本:33,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投资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70%、西藏紫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
三、 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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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六、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等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已于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交易事项的预计情况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定价公允,有利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九、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2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权收购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24%股权以及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48.98%股权(以上统称“置入资产”)的事宜。2014年5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49号文核准,批准上述事宜。截至2014年5月8日,置入资产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2014年6月5日公司向夏曙东、张志平、赖志斌等11位发股对象发行股份购买置入资产。以上内容详见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17日、2014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 业绩承诺
上述事项的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期限为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置入资产股东中的夏曙东、夏曙锋、赖志斌、张志平、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海承诺置入资产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7,000.00万元、21,889.94万元、26,832.41万元和31,628.51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夏曙东、夏曙锋、赖志斌、张志平、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海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2016年置入资产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7)第110ZA2733号。经审计的置入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176.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945.81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2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周五)
7、 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2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1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17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审议《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审议《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别提示: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 上述议案4、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 上述议案4、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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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17年5月17日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5层证券事务部。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B座5层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73
2、 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17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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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7-024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7年4月27日正式披露,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举行网上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夏曙东先生,财务总监夏曙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洲先生,独立董事慕丽娜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