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2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已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因未及时上传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就变更会计政策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6]22号),文件规定:
1.“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二)2017年1月2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文件规定:
1.对于2016年5月1日至本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2.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二、补充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总额,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基金、车船使用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1,578,618.12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1,578,618.12元;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补充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67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3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补充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现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第六项内容进行补充披露,补充内容如下:
原公告内容: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股东需要和公司2016年度资金情况,建议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以2016年12月31日股本1,112,075,445为基数,共派发现金红利166,811,316.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补充后公告内容: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8,535,727.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876,586.61元,公司2016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457,659,141.16元。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结合2016年度公司资金情况,由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如下:
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以2016年12月31日股本1,112,075,445为基数,共派发现金红利166,811,316.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