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4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调整及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中钢设备有限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未完成承诺的目标,触发补偿条件,资产注入方需进行股份补偿。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2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调整及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8)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43)。

根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将以一元的总价回购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506,166股股份并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如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毕前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将按照协议的约定相应调整为911,099股(补偿协议约定:如公司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具体协议内容参见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披露的《与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