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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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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致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陶为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注:关于TEENIE WEENIE品牌,以下简称TW)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公司开展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相关资产与业务,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公司规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投资于“收购Teenie Weenie品牌相关资产与业务”项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前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该等调整事项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516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公司规划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5.6亿元)。2016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已于2017年2月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收购Teenie Weenie后合并报表影响,预计2017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净利润将有50%至120%的增长。

公司名称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致勤

日期 2017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518 公司简称:维格娜丝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