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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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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7-02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7,201,70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报告期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肝素钠原料药,除少部分供应成都海通和天道医药外,其余大部分出口给国外客户,包括Sanofi-Aventis,Fresenius Kabi等世界知名的跨国医药企业。由于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仅有小部分采取代理销售。

肝素拥有抗凝血、抗血栓、降血脂、抗动脉粥样硬化、抗中膜平滑肌细胞增生、抗炎、抗过敏、抗病毒、抗癌等多种生物学功能,肝素钠原料药主要用于制作标准肝素制剂和低分子肝素钠原料药。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70%以上来自肝素钠原料药的销售。

赛湾生物2016年的全年经营业绩纳入合并报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结构中CDMO业务比重增加。2016年,CDMO业务收入占比达到15.28%。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行业地位

近几年肝素行业需求稳定增长,但价格的波动给肝素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困难,公司作为全球主要的肝素钠原料药供应商,依靠严格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高质量的产品和强大的供应能力,保持在全球肝素原料药行业的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和公司发行的“16海普瑞”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经审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于2017年6月底前安排资信评估机构完成对公司已发行债券的跟踪评级,并将评级报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在此提请投资者关注。

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对本公司及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是公司充满挑战的一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坚定实施“攀新高、走新路”的发展战略,面对肝素粗品原料采购价格上涨、产品毛利率降低等经营困难,积极推动肝素产业链及资源整合,在肝素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同时继续大力开展投资、并购和技术合作,有效推进新产品和新领域的业务布局,加快进入以肿瘤治疗和循环系统疾病治疗为重点的新药开发领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奠定坚实的基础。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公司产销量

√ 是 □ 否

(3)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将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科目。上述调整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万美元与OncoQuest 等共同在中国设立新的合资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与OncoQuest等共同出资设立深圳昂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4.00%,故本期将其纳入合并。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昂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Oncovent USA Inc.,故本期将其纳入合并。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锂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