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东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靖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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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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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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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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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年炭黑项目》,该项目拟投资36,436.51万元,该议案于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备案、环评等批发文件。相关信息详见2016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8。
2、2016年3月22日、2016年5月12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决定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提议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于2016年6月1日召开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议于2017年4月7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可转债相关的议案。目前公司可转债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93号”文核准,于2017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3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4,000万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上限为340万张(34,000万元)。认购金额不足34,00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包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可转债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详见2016年3月23日、2016年5月13日、2016年8月12日、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3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21、2016-022、2016-037、2016-064、2016-087、2016-090、2017-006、2017-010、以及同日披露的其他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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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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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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