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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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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69 公司简称:陕鼓动力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印建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甲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与西安市临潼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征地协议》,公司受让位于临潼区代王街道办事处的一宗土地,用作污水处理工程。该宗土地总面积7.02亩,土地出让金898,560元已全额缴纳,截至本报告期末,其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

3.2.2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及注册商标申请权的过户情况

2007年10月本公司与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涉外商标转让协议》及《涉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境外22项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境外23项注册商标申请权无偿转让给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拥有上述转让标的中40件境外注册商标,尚有2件境外注册商标及3件境外注册商标申请权仍在办理申请转让手续。

3.2.3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3.2.3.1已签订在执行的重大合同

2016年5月31日,公司与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热(热电站)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8,6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2)。目前该合同按照计划正常执行。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陕天然气靖边至西安天然气输气管道三线系统工程(二期)燃驱离心式压缩机组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6,19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4)。目前该合同按照计划正常执行,安边站和志丹站的机组调试工作已全部完成。

3.2.3.2暂缓执行的重大合同

以下合同目前暂缓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40)。

3.2.3.3终止执行的重大合同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洸远”)于2012年12月5日签署《2×50MW节能减排煤气发电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45亿元。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该合同终止执行并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印建安

日期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