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2014年2月22日至2014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基础信息网络扩建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3,743,400.00元,预先投入互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7,269,400.00元,共计421,012,800.00元。
鉴于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到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中的421,012,800.00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21,012,800.00元。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后转为定期存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421,012,800.00元,已全部完成置换。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7、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由公司本部与下属分子公司共同实施建设。由于该项目实施时全省铺开较为零散,实际支出时笔数多金额小,本公司在实施该项目时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项目款,在募投项目支出累计一定期间后,将该期间内募投项目支出汇总金额一次性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同时确认募集资金支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在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有关银行的负责人员等沟通交流,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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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7-007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增加国有企业党建相关内容。另外,公司目前正联合第三方产品销售公司、互联网电商、电视平台等合作主体资源优势,开展“异业联盟”及各方主体产品配套销售模式,实现各方产品优势整合、资源互补共享、产品联合销售、业务共同发展的高度协同性市场营销策略。由于上述营销模式实施过程中,公司赠送出的第三方产品属“视同销售”行为,且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为此,拟增加公司相关终端设备产品销售的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国有企业党建相关修订内容
(一)原“第一条 为维护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修改为:“第一条 为维护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第一百二十四条,并相应修改后续条款编号。新增内容如下: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三)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并相应修改后续条款编号。新增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依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健全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办公室作为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行使下列职权: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公司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研究部署党群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等群众组织;
(五)讨论审议公司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涉及内容导向管理的重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二、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修订内容
拟在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线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付费频道、多媒体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视购物、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方面的信息及其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网络广告、网上通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卫星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吉林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商业信息、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信息设备器材销售、软件开发(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有线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服务业务;专业频道、付费频道、多媒体数据广播、视音频点播服务业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视购物、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方面的信息及其网络传输服务业务;网络广告、网上通讯、数据传输、专用通道出租服务业务;广播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及其线路的设计、安装和经营服务业务;广播电视、通信天馈线系统安装、调试;电子社区工程、水电气热收费方面的信息网络服务;卫星及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咨询、应用和服务;吉林省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移动网短消息信息服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广告有偿商业信息、网络商城);广播电视、通信及信息设备器材销售、软件开发(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须凭有关审批许可经营);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17-008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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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刊登于2017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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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7 年5 月17日-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公司21楼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431-88789022,传真0431-88789990。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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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7-009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应付账款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进行处置。经北京市京师(长春)律师事务所鉴定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共159笔,合计11,786,285.44元。主要核销原因为应付账款主体查询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百度,无法核查到债权人信息,并且存在长期且无交易。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11,786,285.44元,全部转入 2017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 2017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786,285.44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表示同意。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应付账款主体查询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百度,无法核查到债权人信息。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接11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