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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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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29

债券代码:122245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2、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3、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4、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5、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6、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17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7.51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237.5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8,272.5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情况如下:

( 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本项担保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237.5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8,272.5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30

债券代码:122245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建伟、顾剑波、余斌和冯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6年度完成及2017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

法定代表人:殳黎平;

注册资本:103.4544亿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焦炭的生产;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咨询。许可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批准证书核定经营)。

关联关系:2016年7月之前,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之后,本公司与该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采购蒸汽业务自2016年7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关联交易。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宁波钢铁的总资产为1,547,350.74万元,净资产为613,462.23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净利润79,226.26万元。

(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不锈钢”)

法定代表人:何汝迎;

注册资本:318,836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钢铁材料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出租。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宝新不锈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10,330.93万元,净资产为341,713.81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8,460.44万元,净利润11,981.98万元。

(3)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送”)

法定代表人:沙纪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燃料油、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的配送、批发、零售,货物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润滑油、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石灰石、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物资配送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3,257.42万元,净资产为6,573.09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862.83万元,净利润398.97万元。

(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李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开投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86,559.63万元,净资产为1,475,241.86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1,021.04万元,净利润65,115.27万元。

(5)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除汽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品(除国家统一经营)、塑料、橡胶、木材、包装材料、纸张(除专营)、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二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天宁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634.74万元,净资产为3,969.94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501.04万元,净利润1,047.95万元。

(6)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时尚餐厅”)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50万元;

公司住所:鄞州区和济街116号-1F、1F、2F;

经营范围: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拌菜、冷荤食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会议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三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凯利时尚餐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9.90万元,净资产为92.27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6.41万元,净利润43.85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宝新不锈钢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是北仑区核心区域内的热用户,公司在该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该区域内的热力由公司统一销售。

(2)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作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和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投标的参与方,有可能发生煤炭交易。

(3)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定价政策

公司与宝新不锈钢之间的有关蒸汽采购销售的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煤炭采购关联交易采用招投标方式,定价公平合理;公司与开投集团、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宝新不锈钢坐落于本公司有效供热半径内,为本公司的供热客户;物资配送生产经营稳定,能提升本公司生产物资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开投集团能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能为本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2016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蒸汽销售1,825.32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1%,合计发生日常性蒸汽采购 763.31 万元,煤炭采购6,496.61万元,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7%,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和工作餐服务合计177.17万元,占公司管理费用的比例为2%,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3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8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32,69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3.67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99,833,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742,087.3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9,091,012.64 元。2014 年 6 月 2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84,655,869.59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5亿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

2017年4 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

2、 理财产品品种: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包括银行、证券(含全资子公司)、基金、资管、信托等。

3、 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5、 投资组织实施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投资操作负责部门:财务部。

四、 投资监管与风险控制措施

1、审批权限及授权:公司财务部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提出投资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理财产品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风险控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即时报交易所备案或者公告。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且单笔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日常监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闲置资金理财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必要时由二名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五、信息披露

公司每半年度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当期的收益情况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六、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以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需求为前提,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开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在风险充分控制的基础上,通过进行适度的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合理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公司经营层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7-032

债券代码:122245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拟确定持续性存款(以招标方式)、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机构。若关联企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参与投标并中标则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建伟先生、顾剑波先生、余斌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389,979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840.99亿元,净资产502.78亿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4.01亿元,净利润78.10亿元(具体详见该公司2017年1月14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业绩快报)。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预计公司(合并,含子公司,下同)在宁波银行日均存款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2、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银行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宁波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一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热电公告编号:2017-033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15日-16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夏雪玲 沈琦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