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9版)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917.47万元,负债总额84,425.87万元,净资产-508.40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81.94万元,利润总额-6,055.33万元,净利润-5,965.02万元。
三、增资的方式
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对翼鹏投资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后,翼鹏投资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四、增资的目的及影响
翼鹏投资为公司国际化业务的主要投资发展平台,并承担部分进口业务职能。翼鹏投资为收购美国WPR项目发生美元借款,累计产生较大汇兑损失与财务费用,公司整体净资产已为负值。本次增资主要为了改善翼鹏投资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平台战略,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有大量采用美元结算的进出口业务,并持有美元贷款和资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锁定成本,减少汇兑损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拟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规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售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三、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受各种经济形势的影响,如果对汇率判断出现失误,可能会增加汇兑损失,对公司盈利产生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规模合理,同意公司择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武,独立董事吴星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储民宏将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1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1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WPR Holdings, LLC及其下属公司Wellman Advanced Materials, LLC和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的全部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本次交易的合并成本为7,045.10万美元,其超过合并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566.21万美元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即本次交易形成商誉5,478.89万美元。
2016年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WPR Holdings, LLC的实际经营情况,聘请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华评估”),对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WPR Holdings, LLC权益价值进行资产评估。根据众华评估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17〕第063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2016年12月31日WPR Holdings,LLC的权益价值可回收金额为7,559.00万美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WPR Holdings,LLC在合并日公允价值基础上持续计量的金额和商誉账面价值合计为8,287.27万美元,因此公司本年度计提了728.27万美元的商誉减值准备。(根据2016年度平均汇率,本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折合人民币为4,890.52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列入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损益,导致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均减少4,890.52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计提本次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董事长张祥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关于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由7名董事组成。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李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能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李宏先生自2016年7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李宏先生离任后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分管集团生产运营、质量和仓储管理等工作。鉴于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张祥福董事离任,公司董事会再次提名李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宏先生自2016年7月14日离任后至本公告日,没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本次增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李宏先生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工程师。荣获2006年上海市节能先进个人。2004年3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生产制造部经理、制造中心总监、副总经理。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宏先生持有公司40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7-02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至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以上第(九)项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6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储民宏 钱丽娟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