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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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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锦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美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报告期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锦生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临2017-03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7日,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第三大股东朗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生投资”)解除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朗生投资将原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解除质押,上述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朗生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8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520 公司简称:司太立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