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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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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加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41.8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89.10%,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5.38%,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86.14%,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5)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63%,主要系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6)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8.71%,主要系职工薪酬、研发费用和咨询费用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9.54%,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57.18%,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2.39%,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8.48%,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4.47%,主要系本期水利建设基金免缴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2.57%,主要系母公司通过高企认证,所得税率由上年同期的25%改为15%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4.54%,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35.35%,主要系缴纳的税金减少所致;

(1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21%,主要系支付的研发费、市场推广费、运输保险费增加所致;

(1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8.33%,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减少所致;

(1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2.39%,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减少所致;

(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2.82%,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增加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3.55%,主要系购建厂房、设备减少所致;

(20)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未办理投资理财所致;

(2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无借款所致;

(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2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81.75%,主要系外币结汇、折算差异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董事会,并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11月25日向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证监会于2016年12月2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通知书,并于2017年1月12日向公司出具了反馈意见。截至2017年一季度报告公告日公司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已经报证监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加勇

日期 2017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8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加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29。

修订后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30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股票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

现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八条为:

第一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阮正富、张加勇、何烽、黄卫书,各自均以在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中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公司股份,出资均已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足;公司设立时总股本5,85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0万元。其中: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490万股;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575万股;阮正富认购810万股;张加勇认购585万股;何烽认购210万股;黄卫书认购180万股。

2011年11月,浙江蓝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90万股,张茂认购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6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

2011年12月,公司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4 股转增1 股, 计1,500万股。

上述增资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股东已认购股份且资金已到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与股本结构见本章程第十九条。

现改为:

第二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阮正富、张加勇、何烽、黄卫书,各自均以在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中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公司股份,出资均已在公司设立时一次缴足;公司设立时总股本5,850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0万元。其中:安吉永艺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490万股;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1,575万股;阮正富认购810万股;张加勇认购585万股;何烽认购210万股;黄卫书认购180万股。

2011年11月,浙江蓝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90万股,张茂认购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6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6,00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

2011年12月,公司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4 股转增1 股, 计1,500万股。

上述增资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股东已认购股份且资金已到位):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壹亿股。

现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总数为25,000万股,均为普通股。

四、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一条为:

第九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沪港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现改为:

第九十一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00 证券简称:永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三楼培训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详见2017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17年5月15日14:3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熙、李伟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永艺西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3300

电话:0572-5137669

传真:0572-5136689

邮箱:ue-ir@uechairs.com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600 公司简称:永艺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