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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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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合资意向书的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7-015号

债券简称:12广控01 债券代码:12215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合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意向书为协议各方就合资事宜达成的共识,意向书各项合作的期限及具体内容以三方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实施内容及进度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4月27日,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投资公司”)与太平洋油气(南沙)控股有限公司(PO&G (Nansh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太平洋油气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签署了《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合资意向书》(以下简称“合资意向书”、“本意向书”)。燃气投资公司与太平洋油气公司、广州港决定就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现将合资意向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体

(一)甲方: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二)乙方:太平洋油气(南沙)控股有限公司(PO&G (Nansha) Holdings Limited)

(三)丙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方情况

甲方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燃气”)的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为广州市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和购销的唯一主体和广州市天然气“全市一张网”建设运营主体、广州市最大的城市燃气企业,致力于珠三角地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

乙方为PACIFIC OIL&GAS LIMITED太平洋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油气”)的全资子公司。太平洋油气是新加坡金鹰集团旗下能源板块,业务领域涵盖天然气全产业链,包括:上游气田开发、LNG液化工厂建设和运营、中游LNG接收站及下游天然气电厂建设和运营等。

丙方(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1228”)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是广州港公共码头的经营主体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辐射范围最广的综合性码头运营商,现有万吨级以上泊位66个,万吨级装卸锚地23个。广州港是中国沿海的主枢纽港之一。

三、合资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为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以及管理优势,加快推进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广州市的能源结构、提高本地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合作共赢,甲乙丙三方拟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股权结构初定为:甲方出资比例为53%,乙方出资比例为32%,丙方出资比例不低于15%。

(二)三方同意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合资各方未能按约定出资到位,自动调整出资比例。

四、其他约定

本意向书有效期为365日,自2017年4月27日起生效。若有效期届满时三方未能签署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且三方也未同意延长期限,本意向书将自动失效。

五、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太平洋油气公司是新加坡精英集团旗下能源板块,业务领域涵盖天然气全产业链;广州港是广州港公共码头的经营主体和华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全、辐射范围最广的综合性码头运营商。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是保障广州市天然气供应的重大民生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广州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重点项目以及省、市两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重点项目。本次项目合资意向书的签署,明确了三方投资建设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意向,形成了优势互补、共赢共进的局面,将有效促进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打通进口气源,为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

六、备查文件

燃气投资公司与太平洋油气公司、广州港签署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合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