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海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良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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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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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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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与2016年末相比增加185,646,256.77元,增幅45.18%,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与2016年末相比减少40,000,000.00元,减幅100.00%,是由于公司此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2016年末相比增加280,000,000.00元,增幅1,581.92%,是由于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与2016年末相比增加585,000,000.00元,增幅47.37%,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需要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5)应付票据:与2016年末相比减少57,576,669.48元,减幅80.01%,主要是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6)预收账款:与2016年末相比增加21,024,866.30元,增幅60.56%,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增长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与2016年末相比减少1,632,402.6元,减幅31.17%,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绩效薪酬。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293,927,791.91元,增幅68.90%,主要由于公司装饰业务增长119,163,154.23元,建材贸易增加174,764,637.68元;
(2)营业成本: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286,198,236.06元,增幅78.62%,主要是由于公司装饰业务、建材贸易业务增长所致;
(3)营业税费:与2016年同期相比减少7,570,182.31元,减幅69.15%,主要是由于“营改增”政策所致;
(4)财务费用: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8,649,680.62元,增幅79.74%,主要是由于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179,652.49元,增幅84.91%,主要是由于应收款项规模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与2016年同期相比减少480,000.00元,减幅96.00%,主要由于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315,970.00元,增幅100.00%,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同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6年同期相比减少66,043,961.48元,减幅125.25%,主要是公司同战略合作客户增加票据结算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6年同期相比减少244,270,357.70元,减幅6345.46%,主要是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加140,999,234.53元,增幅33.29%,主要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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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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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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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海云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董事。2017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此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刘珊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长刘海云、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016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41,765.4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477.38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完成。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因若干原因未达到计划进度,董事会同意调整上述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因建设前期项目现场土地重新平整花费较长时间,导致施工进度未及预期。为保障该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该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延长至2020年。
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经公司充分调研后决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分阶段实施,并与合作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
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因公司尚未购置到合适的实施场所,目前尚未投入。同意公司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完成时间根据后续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项目的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开源证券宸宇投资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合同编号为KYZG-09-201610001的开源证券宸宇投资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并通过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办理委托贷款,分次提款,金额以借款借据为准,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9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7-018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17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调整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建艺环保建筑装饰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延长至2020年,建艺装饰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建艺装饰设计中心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根据后续实际情况确定。上述项目的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下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规定要求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该规定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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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
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等相关规定要求,特编制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订单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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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9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