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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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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宝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烈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相关事项

1、 2017年3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整体改制相关事项的函的公告》,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将进行整体改制,改制完成后,将实现非能源业务相关资产置出淮南矿业,淮南矿业的股权结构、治理水平、资产质量、盈利能力等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优化、提高。在此基础上,在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时,淮南矿业将履行在与本公司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所做出的承诺,与本公司协商共同推进淮南矿业整体上市工作(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05号公告);

2、2017年3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经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就淮南矿业整体改制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补充说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06号公告);2017年3月7日,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书面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07号公告)。

(二)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情况

2017年3月20日,公司支付于2013年3月20日发行的2012年公司债券自2016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08号公告)。

(三)关于公司及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1、201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6-027号公告);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电燃(芜湖)”)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6-028号公告);

2、2017年3月3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电燃(芜湖)在董事会授权其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16号公告)。

(四)控股股东淮南矿业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相关事项

1、2017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执行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12号)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中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丁集煤矿采矿权采取折现现金流量法估值,2016年实际盈利数为21,115.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707.20万元),较盈利预测数38,073.43万元人民币,差额为17,366.23万元。根据《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下称“《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淮南矿业将向公司以股份形式补偿21,849,144股股份,该股份补偿的后续相关工作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方式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12号公告、临2017-017号公告);

2、2017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2号公告);

(五)关于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

1、2017年4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12芜湖港”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根据《芜湖港2012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发行人减资等情况,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据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12芜湖港”债券持有人会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4号公告)。

2、2017年4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2017年第一次“12芜湖港”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12芜湖港”债券持有人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6号公告)。

(六)关于投资建设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事项

2017年3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芜湖港朱家桥外贸综合物流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拟建3个10,000 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码头结构兼顾20,000吨级),货物吞吐能力为30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 15 万TEU/年;钢铁及一般件杂货18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估算75,256.22万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14号公告)。

(七)关于收购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21,607.14万元收购淮南矿业持有的售电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0号公告)。

(八)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1号公告)。

(九)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

2017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本次上市流通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与本公司进行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及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所认购的限售股部分,合计上市流通数量为1,012,095,988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17-025号公告)。

(十)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并实施事项: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港务公司”)申报的实物资产事项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芜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实物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6]第01-777号),港务公司申报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689.72万元,评估增值3.84万元,增值率0.23%。同意公司以现金1,689.72万元收购港务公司申报的实物资产,并与港务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经公司全资子公司电燃公司申请,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芜湖扬子银行向电燃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3个月,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执行,该笔贷款用于电燃公司兑付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及煤炭采购。同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委托贷款有关协议等;

3、关于免收控股子公司港务公司2017年度债权资金占用费事项

鉴于港务公司尚处于发展成长阶段,为进一步巩固其安徽省外贸枢纽港地位,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意免收港务公司2017年度债权资金占用费约2,48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港务公司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对本次免收债权资金占用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宝春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7-027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7-028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根据《证券法》68条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皖江物流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