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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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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大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报告期内,汉柏科技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因此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由此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出现较大幅度增加。

公 司 名 称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大成

日 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工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崔国珍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1号)。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1证券简称:工大高新公告编号:2017-03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

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

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

2017年 5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公司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特大厦20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6

电话:0451-86269048

传真:0451-86269032

联系人:张阿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701 公司简称:工大高新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