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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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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7-19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培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应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应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短期融资券的说明

2015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一年。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等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8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CP18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6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2016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总额为6亿元,债券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3.8%,本息兑付日为2017年3月17日。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7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息共计人民币622,800,000.00元。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关于超短期融资券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2016年12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12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017年1月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7年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