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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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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9版)

1、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明显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国家政策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服务、产品和主要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5、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公司能够正常运行,计划的投资、并购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17年经营计划

2017年,公司管理团队将充分抓住行业发展机会,积极迎接医改深化带来的挑战,在加强整合内部管理的同时,通过外延并购及内生增长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服务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医疗服务业务

第一、加强医疗服务板块之间的资源整合,推动下属医院协同发展。2017年,公司将通过“恒康医院管理模式”加强对下属各医院的整合管理,以公司内部医生集团和影像中心为平台,围绕“大专科、强综合”的医院发展模式,引入“5S”精细化管理及“JCI”认证管理,保持管理、学科、人才、文化“四轮驱动”的内在机制,采取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加强各医院的环节管控与流程指导,从而提高各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二、加强公司内部医生集团的建设和运行。公司通过整合内外部的专家、骨干医生等优秀医生资源,并吸引大型三甲医院的知名医生组建了医生集团,设置肿瘤、妇产等十余个学科的专业委员会。2017年,公司将加强与省会中心城市的著名三甲医院和知名高校附属医院进行多样化的合作,发挥高校附属医院、三甲医院的科研和人才优势,建立充分的人才交流机制。

第三、逐步落地影像中心的项目建设。积极开拓第三方独立影像中心,构建医学影像大平台,开展远程医学诊断及相关服务,在病患、医院、影像中心、影像专家等之间形成高效的专业连接,发挥医疗服务领域的规模协同效应,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提升公司医院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四、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在全球范围内寻求投资和并购的外延式扩张机会,通过直接并购、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以及内生增长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司医疗服务业务规模。

2、药品制造业务

第一、加强市场开拓。公司将加强引入药品专业销售人才,在夯实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加大空白市场的开拓力度和加强整合公司的OTC市场渠道。第二、加强推进药品研发。不断推进公司在疼痛、妇科类药品领域的研发进度。第三、充分利用国家政策优势,继续加大中药和中药饮片业务拓展,保障药品(含中药饮片)板块稳步增长。

3、保健品及日化品业务

加强现有保健品、日化品的衍生产品开发力度,大力引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不断丰富保健品、日化品的产品结构;建立一支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准确定位目标客户,加强开拓产品销售渠道。

4、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的优化,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有关制度、流程以及公司组织架构。(1)梳理、归纳、创新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通过体系化及动态薪酬绩效管理,调动员工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2)公司将紧紧围绕“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管理理念,将抓细节、重落实作为管理工作的重心。(3)公司将遵循“扁平化”的管理原则,采取项目制管理方式,优化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

三、 2017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

在考虑公司2016年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2017年经营计划,我们对2017年度经营及财务预算如下: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2016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2016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 62020026号),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96,167,899.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631,489.47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62,085,977.8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04,083,347.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208,597.79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699,960,727.22元。

2、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及分配形式“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4、公司不存在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所列的情况。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三、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2016年,公司持续推进以医疗服务为核心的“大健康” 战略,医疗服务板块投入和规模进一步加大。公司完成崇州二院重大资产购买,海外并购持续推进,同时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与多个潜在并购标的达成意向,自建赣西肿瘤医院正式营业;“恒康医院管理模式”深入实施,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不断提升,外延式并购与内生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公司2017年经营规划及目标,本年度在该业务领域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继续加大医疗业务投资,积极寻求具有肿瘤、妇产专科优势的优质医疗并购标的,存在相应的并购资金需求。

2、对现有旗下医疗机构硬件升级,适时的进行院区的改、扩建,增加床位数,扩大病院收治率同时引进先进的医疗器械、技术,进行全院信息化建设,需要投入相应的建设资金。

3、现阶段,公司业务板块涵盖医疗、制药、日化、保健品等,由于行业特性,日常经营性运营资金需求较大,留存资金可部分满足下一阶段的资金需要,同时亦可为公司节约部分财务费用。

综合上述原因,为不影响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及项目投资的进度,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计划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2017年经营计划、对外投资进度、外部融资环境及资金成本等因素作出的,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机构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对外投资、医疗机构硬件及设施的升级等。公司将持续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并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1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67号文“关于核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175,132股,发行价格18.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649,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1,486,674.71元(其中4,818,229.71元发行费用尚未从专户中支付),募集资金净额为2,617,823,325.29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3000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1、2015年6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26,342,947.27元,实际置换525,240,132.36元,赣西医院整体改造项目因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原自筹资金投入部分未实施置换的1,102,814.91元,未来不再置换。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4,005,571.69元中包含已由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18,229.71元。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和理财收入为1,895.62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为1,682.51万元,理财产品收益为213.1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7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39)、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48)、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57)、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693932933)、浦发银行兰州分行(48040154700003648)、平安银行成都金融城支行(11014768943004)、农业银行康县支行(27304101040010760)。该等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经及时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7月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择机购买12个月以内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理财产品,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版)》及2016年1月20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用于支付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收购瓦房店第三医院70%股权”项目、“恒康医疗大连国际肿瘤医院”项目、“恒康医疗大连北方护理院建设”项目、“瓦房店第三医院南区楼改造”项目、“萍乡赣西肿瘤医院建设”项目、“支付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0日和2016 年8 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用于支付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并购进展等因素,将原募投项目“萍乡市赣西医院有限公司整体改造项目”变更为“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股权对价”,并将募集资金(含本息)全部用于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州二院”)70%股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度)

单位:万元

注1:2014年8月20日,恒康医疗与宋丽华等44名自然人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宋丽华等人关于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宋丽华等44名自然人单独及共同且不可撤销地向恒康医疗承诺:以2014年度的利润总额8,300万元为基准,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分别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9,130万元、10,043万元和11,047.30万元。利润总额是指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两者孰低)扣除企业所得税费之前的总利润额,即2016年度瓦房店第三医院实际完成利润总额为10,210.68万元。根据《关于在定期报告中填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要求》的规定,本表所列示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数据为瓦房店第三医院全年净利润,即2016年度瓦房店第三医院实际完成净利润7,660.10万元,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证监会批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客观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该机构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提交《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八)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全部议案均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公司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定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金石路456号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8-85950888

传真电话:028-85950202

电子邮箱: dan.li@hkmg.com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9;投票简称:恒康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先敏先生、独立董事张雪梅女士、保荐代表人葛斌先生、财务总监王勇先生、董事会秘书曹维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04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PRP Diagnostic Imaging Pty Ltd(以下简称“PRP公司”)股东就收购PRP公司股权事项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于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号)。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抓紧时间尽快确定该股权收购事项,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