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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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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3版)

2、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项目投资;

3、对外股权投资和对外项目投资(投资主体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除外)。

二、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内,放弃已投资对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三、授权董事长审批,超出已审议通过的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公司与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单笔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连续12个月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上述交易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上金额均按照交易类别或交易对象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

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前。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8,000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98,203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大写:捌仟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此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1日。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1月13日成立。重庆新科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17年3月31日,总资产9,970万元、净资产9,940万元。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

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愿意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授信欠款及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 担保人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2、 担保人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是否向被担保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 担保人不因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被担保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被担保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4、 如被担保人发生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 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6、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收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9,0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28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佳都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佳都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账期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2、 特别决议议案: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08:3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战略管理中心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7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建工路4号

(五)邮政编码:510665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股东广州佳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集团”)通知,佳都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0.5%,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4.78%)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业务。

截止公告日, 佳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7,206,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本次补充质押后佳都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40,1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83.79%,占公司总股本的8.76%。

佳都集团与公司控股股东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61,048,6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佳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数为302,1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股份数的65.52%,占公司总股本的18.89%。

佳都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佳都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限内,佳都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1)达到警戒线时补充质押股票,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2)归还一部份股票质押贷款,保持履约保障比例。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