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志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诉讼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983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截至2017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法院准许部分原告撤诉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以及一名原告经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扣除已收到的《民事裁定书》的诉讼请求金额,原告要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合计188,700,490.61元。以上诉讼已陆续开庭审理,公司预计以上诉讼很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将上述涉诉事项确认为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批准报告日后,由于诉讼时效内的后续新增诉讼案无法合理估计和可靠计量,公司无法预计后续新增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2.2 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情况

2016年1月,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已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签署了《员工股票收益权捐赠协议》,实际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1,892人,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实际向参加对象赠与9,372,000股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收益权,占张长虹先生现在持股总数的0.8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

按照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若持有人从公司辞职、离职,其全部获赠股票(或股票收益权)将自动由张长虹先生无偿收回,持有人获得公司特别批准的情况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同意,并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中应由张长虹先生收回但获得豁免不予收回的为1,520,000股所对应的收益权;因辞职、离职,予以回收的为568,000股所对应的收益权;期末,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为8,804,000股对应的收益权,占张长虹先生现在持股总数的0.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3.2.3 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财汇”)70%股权以及与该等目标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39,76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华信资本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条款,双方亦未办理大智慧财汇股权的工商过户登记。

2017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华信资本发来的关于商请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函,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数据源的独立授权”存在暂时无法排除的障碍,虽经过双方多次沟通,仍然无法在短时间内有效排除,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将无法实现协议目的或双方预期的效果。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与公司协商的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第十条(终止与解除)第10.1(3)项约定,商请与公司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审议《通过公司与华信资本协商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承诺:本人保证在控股或实际控制大智慧期间,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与他人共同控制的、或本人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会从事与大智慧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大智慧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 本公司股东张婷女士承诺: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今后不会从事与大智慧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大智慧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3.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现任及离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长期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 张长虹、张婷、张志宏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7年2月10日起,张长虹先生、张婷女士和张志宏先生无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初以来,公司的证券信息服务、财汇数据及海外金融信息三大主营业务板块及视频直播等新业务的经营正在持续改善,成本进一步降低。但第一季度公司转型相关的人员处置费用和新业务的推广成本仍然较高,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的累计经营性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志宏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151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024,929.4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19,173,271.1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76,293,030.00元,2016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95,466,301.14元。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董事会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05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45万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使用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1507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人数3人,实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报告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024,929.42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719,173,271.1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76,293,030.00元,2016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795,466,301.14元。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使用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五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4,940.43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0.43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决定对公司2016年末部分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940.43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一)坏账准备

(1)2015 年 1 月,公司将所持有的杭州大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彩”)31%的股权以人民币10,000.00万元转让给中彩合盛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彩合盛”)。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中彩合盛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本公司支付55%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5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彩合盛应支付给本公司剩余45%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00万元尚未支付。公司已多次与中彩合盛及其实际控制人自然人纪玉庄先生联系,敦促其及时履行支付剩余45%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中彩合盛未支付款项比例所占杭州大彩的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份额与未收回款项的差额应单独计提坏账准备4,358.86万元,其中2015年已计提4,224.84万元,2016年增加计提134.02万元。公司将与中彩合盛及其实际控制人进一步沟通或交涉,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决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等方式追究中彩合盛的有关违约责任。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 开通了T+0快速赎回基金通道。客户赎回基金时,由财富公司先行垫资给客户,公司再向基金公司收回垫付款项。2016年度,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出现重复付款447.88万元,财富管理公司采取各项措施,最终追回重复付款154.05万元。经测试,剩余款项293.83万元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对该剩余款项100%计提坏账准备。

(3)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35.63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192.22万元。

(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全资子公司NEXTVIEW PTE LTD新思维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维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分析其收入及市场份额萎缩,公司进行相关业务整合。预期该公司无形资产已无法为公司带来收益,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新思维公司2016年无形资产期末净值人民币513.63万元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三)商誉减值准备

(1)NEXTVIEW PTE LTD新思维私人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收购了新思维公司100%的股权。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人民币3,211.75万元。合并成本大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商誉人民币1,772.24万元。

对新思维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分析,其收入及市场份额萎缩,公司进行相关业务整合。本公司投资成本超过享有新思维私人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可能无法收回。商誉减值测试是按照该资产组合其账面净资产确定,经测试,该资产组合的账面净资产小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1,772.24万元。

(2)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收购了北京慧远保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慧远保银”)100%的股权。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024.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商誉124.29万元。

2016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商誉减值测试是按照该资产组合其账面净资产确定,公司根据近年财务数据对慧远保银未来现金流分析测算,该资产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小于资产组账面价值,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4.29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96.53万元。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公司收购了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狮王黄金”)100.00%的股权。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始投资成本为4,370.00万元,合并成本大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商誉3,322.66万元。

2016 年 3 月 4 日,公司将持有的狮王黄金65%股权转让给上海钤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 2,860.0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狮王黄金 35%的股权,不存在重大影响,剩余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金额为取得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370.00万元乘以公司剩余狮王黄金35%的股权计算得出1,529.50万元。2016年12月29日,公司以人民币175.00万元增加狮王黄金注册资本。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1,704.5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狮王黄金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威评估”)确定狮王黄金全部资产及负债所形成的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申威评估出具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上海狮王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咨询报告》(沪申威咨报字[2017]第1311号),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被评估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为8,689.47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8,106.8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估算值为582.59万元,较被评估单位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2.47万元,增值率0.43%。

2016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狮王黄金资产组合可收回金额203.91万元小于账面价值1,704.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500.59万元,其中2015年已计提359.55万元,2016年增加计提1141.04万元。

(2)上海龙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上海龙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龙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软)51%的股权转让上海尚跃投资中心,转让价款为 4,488.0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将持有上海龙软 19%的股权,不存在重大影响,剩余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金额为1,672.0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上海龙软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威评估”)确定上海龙软全部资产及负债所形成的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价值,为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申威评估出具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值测试对所涉及的上海龙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申威咨报字[2017]第1313号),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采用市场法,被评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估算值为2,500.00万元,较被评估单位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58.50万元,增值率2.40%。

2016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上海龙软资产组合可收回的金额475.00万元,小于其账面价值1,672.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197.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本期共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338.04万元。

二、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利润总额4,940.43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0.43万元。

三、本次计提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3、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56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大智慧”)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0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20元。截至2011年1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552,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15,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36,200,000.00元,已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为36510188000379446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444,284.1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3,755,715.9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24号验资报告。

2011年8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由原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变更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支行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银行账号分别为216280100100095271与2900000110120100094769。

2012年2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由原光大银行更换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进行专户存储,银行账号为3101068008100505858。

2012年3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由原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账户变更到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银行账号为3010111009501。2014年8月厦门国际银行系统切换上线,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账号3010111009501变更为8009100000002068。

2014年12月1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沙江支行账户销户,银行账号为216280100100095271, 账户余额310.25元转至公司基本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账户, 银行账号083654120100304220842。

2016年7月6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户销户,银行账号为3101068008100505858,账户余额722,848.39元转至公司基本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账户, 银行账号083654120100304220842。

2016年11月14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销户,银行账号为36510188000379446,账户余额5,283.22元转至公司基本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支行账户, 银行账号083654120100304220842。

(下转439版)

公司代码:601519 公司简称:大智慧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