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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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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17 公司简称:郑煤机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德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德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50,020户,其中A股49,922户,H股98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Axle ATL Cayman Limited、ASIMCO Technologies Limited、ASIMCO Technologies Hong Kong Limited及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以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购买协议》”),2016年4月28日,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及以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其中股票对价对应的交易金额为55,000万元,现金对价对应的交易金额为165,000.00万元。

交易对方为注册于美国的全球产业投资基金Bain Capital Investors,LLC(以下简称“贝恩资本”)旗下部分投资平台公司。

此次重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对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底价进行调整,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90号》文核准,公司采用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科中国投”)购买亚新科国际铸造(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科山西”)100%股权、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科NVH”)8.07%股权。

2017年1-2月,公司支付了股权对价款220,077,184.81美元,并于2017年3月进行了发行股份的登记。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所收购资产的股权全部变更到公司名下,所收购资产正在进行交割审计,本期尚未合并所收购公司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于2017年3月4日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临2017-001)、2017年3月16日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7-002)、2017年3月25日发布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临2017-003)及相关公告文件)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日期-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17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2017-01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点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6日

至2017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3月28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拟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之投票事项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资格

凡截至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A股股东,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未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资格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2、出席回复

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亲身或其代理人)应于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当日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递送、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股东回执见附件2),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电话:0371-67891017

传真:0371-67891000

收件人:习志朋

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之出席回复时间和方式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3、登记办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167号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传真:0371-67891000

符合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办理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还应传真或邮寄下列相关文件的复印件至本公司: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拟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之登记办法请参阅公司于H股市场发布的有关公告。

4、登记截止日: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发送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4、咨询电话:0371-67891017

传真:0371-67891000

联系人:习志朋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回执

● 报备文件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回执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