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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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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16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尚未变更)院企函【2017】9号文件精神:戴圣龙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荐周军辉(简历详见附件)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军辉先生:1965年1月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历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战略发展部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产品发展部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0862 证券简称:中航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7-017号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1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尚未变更)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31%股份的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尚未变更),在2017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17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有7.31%股份的股东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名称尚未变更)发来的《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增补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1项议案进行审议。议案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7-016”号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此议案不属于特别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无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1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南通市港闸区永和路1号公司总部二楼报告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1日

至2017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3月15日、2017年4月19日及2017年4月28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及上网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张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