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年4月27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郭友监事长主持,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李秀昆监事委托靳彦民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提名郭友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提名郭友先生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至本行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郭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郭友先生,59岁,自2014年6月起担任本行监事。2004年8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9年12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1998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1994年11月至1998年8月先后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郭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黑河师范学校、黄河大学美国研究所,后获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

郭友先生的薪酬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分配暂行办法》确定。在每年年终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拟订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除简历所述内容之外,郭友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关系;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行股份权益;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资料,没有且过去也未曾参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在本集团成员中担任其他职务,没有其他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的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

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根据需要按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意见或要求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修订。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

附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

(上接49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