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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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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6版)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圆通中柏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八) 四川圆和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寺圣社区201室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四川圆和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关联方。

(九)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万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仅限上门)、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童文红担任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 金华市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史济苗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广渠街1号10号楼

经营范围: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服务) 物联网络软件和物流网络技术的研究、设计、开发与制作、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人力搬运装卸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仓储物流设备的批发与零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住所托管;代理企业登记;年度报告的申报;代理记账;为托管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文件的收递,客户接待、来电转接、安排会议的商务秘书服务。(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童文红担任金华市传云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 无锡和谐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鲁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2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锡泰路241号

经营范围: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加盟商

(十二) 杭州千通速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法定代表人:戴国群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05日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80号北苑大厦6幢2单元1324室

经营范围:服务:国内快递(邮政专营业务除外)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加盟商

(十三) 深圳市晋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志娟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办前进路西侧冠利达大厦一栋1310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及人才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总经理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涉及快件揽收派送、中转运输以及劳务采购、餐厨原料采购等正常经营性往来。

公司与提供快递业务的关联方采用全网统一的定价标准,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关联交易的目的

1. 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0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371,909,976.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3,019,548.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4,450,245.87元,扣除2015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4,850,00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2,619,794.62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1,229,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184,443.15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董事局确定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如下:总裁喻会蛟121.24万元;副总裁张树洪70.99万元;副总裁相峰129.58万元;副总裁喻志贤70.55万元人民币;副总裁张益忠70.53万元;副总裁苏秀锋263.96万元;副总裁兼董事局秘书朱锐84.01万元;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林凯23.33万元;副总裁郝文宁16.0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经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合计为2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

关联董事喻会蛟、张小娟、张益忠、童文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局、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0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工作,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371,909,976.8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3,019,548.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14,450,245.87元,扣除2015年度分配现金股利14,850,00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2,619,794.62元。

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因素,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21,229,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3,184,443.15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外部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等诸多因素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16年度报酬的议案》

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经协商,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合计为2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1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3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

至2017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6、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张龙武。

8、联系电话:021-69213602。传真:021-59832913。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13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8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2)。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筹划过程及终止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17 年4月28日16:00-17: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针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4月28日(星期五)16:00-17: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喻会蛟先生、副总裁兼董事局秘书朱锐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林凯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7年4月28日16:00-17: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人员:张龙武

电话:021-69213602

传真:021-59832913

邮箱:ir@yto.net.cn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7-01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1日签发的 《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大杨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蛟龙集团、云锋新创以现金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同时,原大杨创世通过向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100%股权。

原大杨创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25元(经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9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47,715,312.99元,其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资金497,715,312.99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15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64,244.97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5,348,922.7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说明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0月17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所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00,104,991.42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04,991.4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93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8、临2016-7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卓越稳盈第 16150 期预约92天型;

2、交易对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产品类型: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5 亿元;

6、产品收益率:3%/年;

7、投资期限:92 天;

8、投资范围:投资对象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416号《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圆通速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运能网络提升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故不适用。

注4:通过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1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概述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用于“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化建设项目”、“转运中心信息化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航空运能提升项目”、“城市高频配送网络建设项目”、“终端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仍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上述项目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实现公司长期经营计划,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7年4月28日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公告编号:临2017-01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17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17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17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其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2017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公司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7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局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对外担保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