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3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5月22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17年5月22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899
联系人: 时祖健 宋伟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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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7—026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王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结论性意见。
2、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议案》
2016年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度公司支付年度审计报告审计业务费用及内控审计服务费用,共计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17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17—027
莲花健康集团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莲花健康集团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二)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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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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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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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2016年底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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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莲花天安食业有限公司、河南莲花糖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49%和43%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从往年本公司与其业务往来结果看关联人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采购产品上发生的电力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利用关联方的电网优势,以满足公司的生产需要。
2、在销售商品味精上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资源,以利于扩大本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影响。
综上所述,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满足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集团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