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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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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3版)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版)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情况 表6.5.1.5

6.5.1.6表外业务情况

表6.5.1.6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他主要反映信托代保管项目。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6.5.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1非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1.2事务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情况 表6.5.2.1.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的信托项目情况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1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非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2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事务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2.3

6.5.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情况 表6.5.2.3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6年,公司在确保传统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加快转型发展和创新步伐,以专业化和差异化为基本发展思路,坚持资产端和资金端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资产端,公司继续精耕细作,深入开发细分市场,不断扩大传统资产外延,如重点关注地产项目中的养老地产、物流地产和REITs,引导传统信政项目转向产业基金、PPP等联合开发模式。同时,产品开发上继续围绕权益类、标准化、基金化等方向进行探索创新,重点打造并扩大公司在证券、投融资、产融结合方面的专业管理能力优势,如设立镇江新区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消费贷的类资产证券化、开发分级基金稳健系列、发行同安定增产品等等均是公司在2016年的有益尝试。在财富端,公司以高净值客户的理财及衍生需求为核心目标,除继续提供传统优质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外,还专门组建客户经理和专家团队,在涉及私募证券、私募股权、房地产基金、家族信托等另类投资领域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投资规划和资产配置。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市场上、客户端的知名度和辨识度,打造品牌化、差异化产品线,最大程度突出不同类别产品特色,公司构建了六大产品系列,如现金类的日盈系列和稳盈系列、传统融资类的长盈系列、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智赢系列、股权母基金类的共赢系列以及私人财富定制类的传承系列,六大产品系列全方位覆盖了各资产类别。

6.5.2.5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按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本年度公司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6,001.99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关联交易 表6.6.1

6.6.2关联方关系 表6.6.2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之间交易情况 表6.6.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6.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情况

6.6.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1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6.3.3.2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1、本公司固有业务自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有关规定及应用指南中商业银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本公司信托业务自2010年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表》有关规定及应用指南中商业银行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

7 、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0,019.85万元,计提盈余公积6,001.99万元、信托赔偿准备金6,001.99万元及一般风险准备金1,999.08万元后,未分配利润46,016.80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 已清算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已清算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3月3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作出《关于同意聘任朱建高同志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决议》。

2016年12月9日,公司股东会召开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决议》,同意周伟忠、蒋明康、侯学东、张建中、吴淳、吴文新担任董事,潘飞、吴斌、黄辉担任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时建议由周伟忠担任董事长、由蒋明康担任副董事长。新增董事的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董事职务自然免除。

2016年12月9日,公司股东会召开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决议》,同意马金、胡爱军、刘兵军担任监事,与经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朱学明、陈抗非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时建议由马金担任监事会主席。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监事职务自然免除。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3.1 哈尔滨信托计划案件

2016年11月4日,我司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哈尔滨爱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颜立燕起诉要求我司返还因《关于债权债务清理及遗留事项处理整体框架协议》取得的财产。我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就管辖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8.3.2 三门峡案件

2014年11月18日,我公司收到民事起诉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2015)四民(商)字第124号,原告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标的1.58亿元。诉讼请求:要求我公司承担河南富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等被告在未出资1.58亿元及利息范围内连带赔偿原告损失.

原告在承担了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热电”)借款的连带担保责任义务后,向三门峡热电进行追索,但是三门峡热电无可执行的财产,公司作为信托代持股的股东被原告认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导致其起诉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引发了诉讼纠纷。

2015年1月23日,我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4)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28-5号,原告方大碳素以证据不完善为由撤销了对我司起诉。

2016年3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追加我司为被告参加诉讼。

2016年6月23日在北京四中院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

2016年9月2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等待判决。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

1、2016年度,监管部门未对我司进行专项检查或现场检查,且未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2、2017年3月20日,上海银监局下发《上海银监局关于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的监管意见》([2017] 52号)。收到监管意见后,我司高度重视,逐条对照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和计划。通过制定2017-2020年战略规划,从公司整体层面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在经营理念、产品体系、组织架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人才制度等领域积极寻求变革,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针对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压力进行合理评估,统筹业务风险水平和业务趋势,动态扩充、调配人力资源,并通过培训、内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以与业务规模匹配;针对不同类型业务建立相应的风险政策,同时根据监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风险政策;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努力与实体经济形成有效互动,减少信托资金“脱实向虚”情况的产生;进一步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充分整合、联通资金、资本以及实业三大市场,灵活组合金融工具,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在拓展新的业务增长领域方面,结合我司自身的资源及资金现状,在传统投资领域与新兴投资领域广泛进行创新布局等,以尽快落实监管意见。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8.8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9.1监事会对《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6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是独立、公正的。

9.2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未发现公司2016年度存在与固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