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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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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8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3名董事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公司股本总额因配股而发生变动,在计算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时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2016年一季度每股收益进行重算列示。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2.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2.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3.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1营业网点变更情况

(1)营业网点设立情况

2016年8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九家分支机构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16]6号),同意公司在北京设立一家分公司,在浙江省绍兴市、广东省揭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江苏省南通市和盐城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和乌兰察布市、山东省聊城市各设一家证券营业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在北京设立的北京中关村分公司和在南通市设立的南通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分别于2016年12月16日和2017年1月20日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于2017年2月17日开业;在聊城市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撤销筹建,其他6家证券营业部已于2016年全部开业,运营正常。

(2)营业网点升级情况

公司将佛山南海南平西路证券营业部升级为佛山分公司,并于2017年3月15日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目前运营正常。

(3)分支机构迁址情况

3.2.2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798号)的批复,2017年3月20日,公司完成2017年第一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6亿元,期限为179天,票面利率为4.8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2017-020)。

3.2.3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1)2017年1月5日,公司第一届员工代表大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形成决议,滕飞先生、赵志宏先生、关洪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崔伟先生、宋尚龙先生、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邰戈先生、崔学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宋白女士、贺强先生、龙虹女士、杜婕女士、季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杨树财先生、唐志萍女士、王化民先生、田奎武先生、郭燕女士、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李福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董事何俊岩先生、崔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兴志先生、郭来生先生、王安民先生、董晨先生、梁化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天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春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王安民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聘任徐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梁化军先生任期自2017年4月7日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监事杨树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选举公司监事唐志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副监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3.2.4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016年7月21日,渤海期货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渤海期货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事项。渤海期货于2016年9月30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2016年12月30日收到《关于同意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951号),同意渤海期货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渤海期货股票于2017年1月20日起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本公司和渤海期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公司认为此次渤海期货挂牌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也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2017年1月4日、1月2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获得受理的公告》(2016-109)、《关于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2017-001)、《关于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公告》(2017-007)。

3.2.5期后事项

1.分支机构迁址情况

2.公司次级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8号)的批复,2017年4月14日,公司完成2017年第一期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5.1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2017-025)。

3.3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6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3.8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9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福春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