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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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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绍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唐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国有股权转让事项

2015年2月1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临2015-014号《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的公开征集程序正在进行中,公开征集的截止日期为 2015年2月14日。截至本次公开征集期满,海南建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桐”)作为意向受让方向国资公司递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2017年4月15日,公司收到国资公司《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函》,函件称:国资公司已于2015年3月30日与海南建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于同年4月8日向海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国资公司将持有的7873.7632万股股份转让予海南建桐的申请,目前该项申请已呈报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审核该项申请并要求国资公司补充提供部分说明文件,国资公司正在准备该等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月1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调整,2016年2月1日经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规定在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考虑到宏观环境、监管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完善及修订,并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相关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彪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10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万林先生、肖义南先生、刘向阳先生、张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50,086.76 元。鉴于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拟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海南椰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房地产业务拟在2017年度适度增加土地及项目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便于计划管理和实际运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地产”)在单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的70%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参与政府公开挂牌出让的土地或项目竞买的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

椰岛地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本次提请授权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2017年薪酬计划:兼职董事的人员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无其他津贴;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2017年薪酬计划:兼职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无其他津贴;

高管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奖金部分。其中,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奖金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

8、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7-012)。

12、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更正及调整不影响公司2016年度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17-013)。

13、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1至6将提交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014)。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11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14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亚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已审阅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250,086.76元。鉴于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公司拟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2017年薪酬计划:职工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无其他津贴;外部监事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

6、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审议并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7-012)。

8、《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更正及调整不影响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17-013)。

9、《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已审阅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1至5将提交公司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7-014)。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12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项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会对公司2016年5月1日前和以前年度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增值税规定》,从该文件发布之日即2016年12月3日起实施。2016 年5月1日至《增值税规定》发布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按《增值税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符合《公司法》、《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意见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2016年度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会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7-01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无影响,对2016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如下:

(1)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减少营业收入、营业总收入15,833,044.29元,减少营业成本、营业总成本15,833,044.29元;

(2)2016年半年度报告:减少营业收入、营业总收入231,511,157.32元,减少营业成本、营业总成本231,511,157.32元;

(3)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减少营业收入、营业总收入431,663,719.77元,减少营业成本、营业总成本431,663,719.77元。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2016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的追溯调整。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度,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收入确认原则及参照具有同类业务的上市公司对有色金属贸易收入的确认方法,对前三季度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按交易的全额确认收入。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慎评估认为:(1)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是收到客户订单后选择供应商,且直接在第三方仓库进行货权转移;(2)实物不通过公司流入流出,直接由供应商向客户转移,公司对实物没有实际实施控制权且不承担运输及仓储责任。宜按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付给供应商的价款后的净额确认收入。公司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根据相关审计结果,将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有色金属贸易收入由交易全额确认收入更正为按照交易净额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及《2016年第一季度全文及正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年第三季度全文及正文》的收入和成本数据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及调整不影响公司前三季度的净利润。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及追溯调整情况

(一) 2016年第一季度(1-3月)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二) 2016年上半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三) 2016年第三季度(7-9月)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四) 2016年前三季度(1-9月)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根据以上数据对应修订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本公告一并披露。

三、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查监督。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2017-014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号)、《海南椰岛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号)。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9:00—下午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1302室。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1302室,570105 联系人:齐苗苗 联系电话:0898-66532987 传真:0898-66532987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38 公司简称:海南椰岛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