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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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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康青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凌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凌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3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要求本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1)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行价格为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32.07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4,851,25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4.39 亿元(含本数),用于紫金城项目(四期、五期、一期1#楼、公寓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2)

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于2017 年 3 月 10 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15)

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行价格为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为32.07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4,851,256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14.39 亿元(含本数),用于紫金城项目(四期、五期、一期1#楼、公寓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17)

2017年3月3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地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20)

2、基金份额转让暨关联交易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富通保险转让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Acute Investment 拟以 14,882,417.80 美元向关联方富通保险有限公司(FT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转让其持有的 Jiuding China Growth Fund II, L.P.中 10%的基金份额(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07)。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2016年9月22日,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6年9月 22 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3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80)。当日,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2,327,845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0.54%。

2017年3月15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8,345股,累计增持金额约120,542,347.65元,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九鼎集团通过中江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313,737,309股,占公司总股份72.37%。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九鼎集团通过中江集团和拉萨昆吾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16,745,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73.06%。(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7-02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康青山

日期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7—03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蕾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7,944,084.89元,经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61,568,402.93元,减去2016年已实施的2015年度分配利润108,385,200元,2016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8,594,847.26元。

2016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3,5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8,590,248.00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公司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六)《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审计原则圆满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九)《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三、四、五、八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7—03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订,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在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6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7,944,084.89元,经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61,568,402.93元,减去2016年已实施的2015年度分配利润108,385,200元,2016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8,594,847.26元。

2016年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33,54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8,590,248.00元,占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3%。公司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度。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五)《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的审计工作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审计原则圆满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八)《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七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53证券简称:九鼎投资公告编号:2017-036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七号英蓝国际D座六层九鼎投资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息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 凡2017年5月15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7年5月1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D座6层

联系人:

电话:010-63221185 0791-88666003

传真:010-63221188 0791-88666007

邮编:100033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解释准时参会。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路投票期间,如网路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7—037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说明会召开内容:向投资者说明2016年度公司业绩情况

● 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

(网址:http://sns.sseinfo.com)

●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9日发布了2016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公司定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举行2016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16年度经营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

(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17年5 月5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冯得心 黄亚伟

2、电话:010-63221185 0791-88666003

3、传真:010-63221188 0791-88666007

4、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053 公司简称:九鼎投资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