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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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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代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储昭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红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末增长111%,营业成本较上年1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项目结转收入增加,项目成本增加。

2、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增加。

3、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增加且公司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

4、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减少41%,主要是报告期结转收入的项目与上年不同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到持有20%股权的联营企业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涉税事项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2017-01号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4月26日,公司非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议案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且发行优先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过,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代华

日期 2017-4-28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7-10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

房地产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去年同期为11.94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339.4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325.43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7.03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57.7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8.15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4.31万平方米;销售面积27.46万平方米,去年同期为20.48万平方米;销售额42.74亿元,去年同期为31.79亿元。

二、商业地产出租情况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商业地产持有面积20.21万平方米,商业地产经营额0.33亿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66 公司简称:北京城建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