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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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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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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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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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减少33.33%,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兑付;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85.04%, 主要原因一是应收的长江隧道投资补贴款增加,二是应收的增值税退税款增加;
3、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摊销费用摊销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48,444.58%,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预付款增加;
5、应付票据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对部分工程费用使用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所致;
6、预收帐款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减少54.09%,主要原因是公司预收的部分租金收入已结转收入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59.65%,主要原因是应交的企业所得税较年初数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报告期期末比年初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本期分红款所致;
9、财务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1.39%,主要原因一是利息支出增加,二是汇兑损益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68.80%,主要原因是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11、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12、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6.35%,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净利润减少;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4.32%,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收到的污水处理费较同期增加,二是因进项税额增加使得支付的增值税较同期减少;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9.14%,主要原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21.84%,主要原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3月30日,公司收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书面函告,由于水务集团无法就供水特许经营及供水盈利机制等相关事宜与政府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仍无法满足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导致本次重组工作暂时无法继续推进。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31日停牌。(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3月31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7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水务集团、建发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4月8日公司相关公告)
2017年4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与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复牌。(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4月12日公司相关公告)
2、董事会于2017年3月7日收到董事长王贤兵的书面辞职申请。王贤兵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2017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在公司董事长空缺期间,推举董事、总经理周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3月9日公司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强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19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湖北分行”)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公司拟与建行湖北分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以构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与建行湖北分行将视对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建行湖北分行将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公司及所属企业(含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下同)提供综合授信服务、资金管理服务、咨询顾问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同时,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及同等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选择建行湖北分行为公司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隧道工程等建设、营运和管理及其他领域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20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事项与项目等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湖北省分行”或“乙方”)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顺辉
主营业务: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外汇买卖;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除正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公司与建行湖北省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7年4月27日在武汉与建行湖北省分行签订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银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三)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公司和建行湖北省分行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双方决定构建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本着自愿、共赢、平等、互利、求实的原则,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全力支持其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甲方及所属企业(含甲方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下同)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之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及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其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隧道工程等建设、营运和管理及其他领域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
(二)乙方在以下领域为甲方及所属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乙方的信贷条件和程序,积极支持甲方的经营发展,对甲方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意向性承诺:信贷支持累计人民币壹佰捌拾亿元整,包括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债券发行与承销、票据承兑和贴现、贸易融资、保证业务(包括各类保函)、承诺书类业务等金融服务。具体信贷手续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在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建行信贷政策许可范围内,乙方积极推荐将甲方纳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重点客户及总行战略性客户,将甲方及所属企业申请贷款的项目列入优先项目,向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服务收费价格。
2、资金管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资金管理需求,为甲方及其所属企业提供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网上银行、现金管理系统以及CCBS集团账户等多种资金管理工具组合,设计满足甲方个性化需求的资金管理方案,支持甲方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效率。
3、咨询顾问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以及造价咨询、金融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推介最新金融动态、金融资讯和金融产品或创新服务。
4、其他服务:乙方结合异地分支机构优势,为甲方提供项目优势资源,根据甲方需求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及其组合,双方共同推动在代发工资、信用卡、国际结算业务、结售汇业务、企业年金、审价咨询、资金监管、金融租赁、企业债券、跨境融资等领域的深入合作。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所属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提供的各类贷款、存款、理财、结算服务,并支持乙方为其承销企业债券、发放搭桥贷款及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并定期向乙方提供已公开披露的有关经营管理信息和财务报表。
(四)甲方和乙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探究国家金融法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前提下,创新和开发各种新的金融产品。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事项与项目及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由相关各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以及甲、乙方有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只作为双方的合作意向,意在为今后的具体合作确定基本原则和方向指导,有关具体合作事宜及条款、法律责任等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扩大公司信贷规模,控制公司信贷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有助于公司与银行合作实现共赢;同时也为公司日常金融业务提供便利和服务。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乙方形成依赖。
本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事项与合作项目等将由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合规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