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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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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期出售了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生国健)等公司股权,由于该因素影响,造成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大幅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38.06%,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相关规定调整科目设置所致;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0.77%,主要原因是销售服务费和展览费同比增加较多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296.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减少95.76%,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转让兰生国健等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同比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法院执行款;

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96.62%,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同比减少,计提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6.78%,主要原因是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存货较期初增加33.74%,主要原因是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期末存货余额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83.63%,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了去年计提奖金所致。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52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和购买商品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6.11%。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收到转入兰生国健等公司股权的收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3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下属子公司分红。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月因兰生国健等公司股权转让造成当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由于该因素影响,预计本期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有大幅降低。

公司名称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强

日期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编号:临2017-011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为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

见公司第“临2017-01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30以现场审议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6、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继续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7年继续为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7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出席会议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会见证律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第“临2017-01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兰生股份 编号:临2017-012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光公司;系本公司孙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升光公司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该担保系首次担保。

3、截止到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5,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的4.02%。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升光公司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决议,同意公司对升光公司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

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9名董事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上述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升光公司系本公司孙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1号1608室。法定代表人:朱雨祥。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升光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16年度升光公司净利润为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522万元所致。升光公司自2014年至2016年底,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13%左右。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 2,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上海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12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升光公司是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兰生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轻公司)持有升光公司51%股权,由于兰轻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尚不具备担保资质,为正常开展业务,升光公司请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升光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是兰轻公司也是本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发展有利于兰轻公司,也有利于本公司整体利益。鉴于此,为了支持升光公司发展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五、提供担保需履行的程序

升光公司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升光公司提供担保除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外,还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担保数量合计为人民币15,5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5,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的4.02%。此外无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9日本公司董事会做出“沪兰股董字(2017)第005号”决议,同意为兰轻公司的上海银行综合授信5,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为控制担保总额度,本次兰生股份公司为升光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后,兰轻公司在上海银行的授信额度下降为3,000万元。上述变动后,公司总体担保数量合计仍为人民币15,5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3,500万元,对孙子公司担保2,000万元,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的4.02%。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同意为升光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6证券简称:兰生股份公告编号:2017-013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2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上海国贸中心大厦35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2日

至2017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8、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临2017-003、004、005、006、007号公告。

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于2017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第临2017-012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登记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机构投资者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本次会议登记工作委托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

登记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雪。

六、 其他事项

1、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荣健

联系电话:(021)5199161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公交线路:公交57路、328路、748路、806路、911路、925路虹桥开发区(延安西路娄山关路)。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26 公司简称:兰生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