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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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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8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公司主营零售商业和城市管道燃气业。

随着电商平台崛起、消费者行为转变及体验式消费需求的增长等因素影响导致零售百货业整体经营持续下滑,公司零售商业的经营情况出现了亏损幅度加剧的趋势,为避免进一步亏损带来的损失,2016年6月,公司及时终止了所有商业零售业务,积极做好公司人员安置和业务清偿工作,2016年7月,公司将商业物业整体出租,符合公司商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管理目标。

公司零售商业终止后,公司主营业务由“零售商业和城市管道燃气业”双主业为主向“燃气输配及燃气应用”单主业转化,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围绕拓展燃气产业链上、下游业务。报告期,公司已初步完成了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业务三大板块的布局;其中,公司主要完成对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的股权收购、投资建设上海嘉定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参股金石石化经营LNG项目,公司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的基本业务框架已初具雏形。

随着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的出台,以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行业目前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转型挑战。发展机遇来自于政府的能源发展规划,即到2020 年气电装机规模计划达到1.1 亿千瓦,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10%以上的目标;同时,发展机遇也来自于市场和环保的双重诉求,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之一是最有望取代煤电(碳)降低环境污染的一次能源。挑战来自于市场的变化。一方面,随着我国能源市场的逐步开放,海外LNG的价格和渠道优势,以及我国LNG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成为传统城市燃气分销业务面临的巨大挑战;另一方面,2016年我国天然气出现总体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且随着能源市场的开放,这种格局可能延续下去,天然气下游应用的重要性逐步凸显。

公司制定了明晰的燃气产业战略发展规划,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将继续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团队建设,推进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延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6年,是公司依据发展战略进行转型的第一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初步完成了城市燃气业务、LNG业务和分布式能源业务三大板块的布局;各板块业务在年内均有所建树,公司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的基本业务架构已初具雏形。

多年来,公司是一家商业零售和城市燃气分销为主的双主业、控股型上市公司。2014年以后,我国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阶段,社会环保意识逐渐加强,传统工业面临减排和去产能的双重压力,公司的传统零售商业和城市燃气经营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在此大背景下,公司主动寻求变革,2015年,公司制定了发展战略,确立了成为一家综合清洁能源供应商的发展目标。

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列示如下: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营业利润和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减少,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213.33万元,增幅12.37%。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新增子公司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对应增加营业收入16,609.73万元; (2) 成都华联零售商业业务收缩营业收入减少11,210.55万元。

2、公司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7,242.33万元,减幅418.72%。主要原因是:(1) 报告期公司对年对非同一控制下购买罗江天然气股权产生的合并商誉计提减值3,300.00万元; (2) 本年对所持有的港股亚美能源按2016年末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3,283.97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 成都华联零售商业业务收缩,发生业务清偿、人员安置等费用,导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营业毛利大幅减少,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使报告期营业利润减少2,719.19万元;(4)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燃气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安装费管理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262号)]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居民、工业、商业等用户安装燃气管道只收安装费,不再收取配套费;庭院管网建设费包含在燃气管道安装费中;随项目工程进度确认相应的收入、成本。收入减少,成本范围扩大,使利润总额减少1,403.79万元; (5) 本年新增贷款27,280.00万元,影响利息支出比上年增加764.47万元。 (6) 公司原存放于银行的前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已于本年按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用于补充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使存款利息同比减少210.57万元。(7)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增持股比例95.24%的子公司大通睿恒,该公司主建的上海嘉定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本报告期处于投资和培育阶段,尚未产生营运收入,故该公司本报告期的亏损使公司营业利润减少300.97万元。(8) 本报告期,公司自2016年5月31日起新增子公司旌能天然气和罗江天然气,两公司盈利使合并营业利润增加4037.96万元。(9) 上年发生融资顾问费340.00万元,本年无此因素。(10) 上年对联营企业大通鑫裕股权投资截至2015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12.04万元,本年无此因素。

3、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6,917.89万元,减幅490.82%。主要是上述营业利润减少、成都华联零售商业业务收缩发生业务清偿支出338.64万元,及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共同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 否

2016年6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调整发展战略,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零售业务,零售商业终止后,公司主营业务由“零售商业和城市管道燃气业”向“城市管道燃气、LNG的输配与营销;分布式能源的投资与运营”转化。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规定“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要求,将“应交税费”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别不同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并且,将2016年5月-12月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税金调整至“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16家(其中报告期增加7家),分别为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成都华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鼎龙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华联华府金座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新创燃气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大连新纪元管道设备经销有限公司、德阳市旌能燃气设计有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环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7家。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占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3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4 月27日收到董事蔡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蔡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蔡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蔡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蔡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

蔡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蔡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9:3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李占通先生主持,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5,084,345.74元,本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合并未分配利润110,863,453.95元,截止201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779,108.21元。公司2016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许罡(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睿恒能源签订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桥两个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子公司睿恒能源签订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桥两个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后的全文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及《总经理办公会制度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与本公司审计相关的差旅费据实报销。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许罡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许罡简历

许罡先生自1993年起长期在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任职,历任采气、计量、管道、销售、技术和管理工作,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简历如下:

许罡,男, 1974年10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1993.07-2001.10 在中原油田天然气产销厂采气一矿工作,历任采气工程技术员、矿生产调度组长兼计量检定组长。

2001.10-2006.10 在中原油田天然气产销厂输气六区工作,先后任副经理、党支部书记兼副经理,负责输气生产、管道保护、市场销售、技术进步等工作。

2006.10-2009.06 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生产运行部工作,任业务主管,负责天然气生产调度、计量、应急抢险等工作。

2009.06-2012.12 在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运行、管道保护、安全环保、科技信息和市场营销等工作。

2012.12-2015.05 在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新能源项目筹备组工作,任筹备组组长,负责开发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水运行业LNG应用项目。

2015.05-2017.04 在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运营、安全环保、科技信息、管道保护和商务等工作。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成都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伍光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随着公司的发展得到不断完善,按照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和相关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无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监事会对2016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审核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17)02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2、审核了公司2016年度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除为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提供了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6,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审核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文件,认为全部文件真实、规范。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7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2016年5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加自有资金合计11,860.00万元购入了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江天然气”)88%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20号—企业合并》等相关规定,将罗江天然气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488.99万元与支付对价11,860.00万元之间的差额确认了合并商誉9,371.01万元,并于每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2016年1月15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42号评估报告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而收益法净利润预计数的依据是罗江天然气提供的历史经营数据和未来发展规划等资料。

受宏观经营环境影响,罗江天然气工业用户的用气量减少;同时,受罗江县房地产开发市场不景气,人口流入不明显,新建大学城和煤改气客户尚未落实等因素影响,2016年罗江天然气实际实现净利润低于评估报告净利润预计数。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重新评估出具的中联评咨字[2017]第640号《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罗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咨询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罗江天然气的净利润预计数依据已发生较大变化。本次评估显示,罗江天然气的商誉为6,140.71万元,较原罗江天然气商誉减少3,230.30万元。因此,按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拟对罗江县天然气计提减值准备3,300万元,占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的35.21%,占公司全部合并商誉的6.33%。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罗江天然气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300.00万元,计入公司 2016 年年度损益,使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减少3,300.00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罗江天然气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商誉减值的议案时,程序合法。公司此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1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7日,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港股亚美能源的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2015年6月,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规模为6,400万元),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亚美能源主要业务涉及在中国煤层气领域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属于本公司的上游企业,本次投资可以推进公司与优质资源型企业建立长期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具有战略意义;投资的目的并非短期交易,因此公司将持有的对亚美能源股票的投资划归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亚美能源于2015年6月23日正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每股发行价3.00港元,公司购买25,833,000.00股,初始投资成本折合人民币61,724,529.23元。

根据亚美能源公开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其2015年度亏损人民币5,694万元;根据亚美能源公开披露的2016年中期报告: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0.66%,期内溢利同比减少19.53%,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33.33%。

亚美能源自上市以来,股价持续下跌,至2016年12月31日,已跌至每股1.12元,公司持有港股亚美能源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8,884,846.04元,较初始投资成本下降32,839,683.19元,较公司取得成本已下跌了53.20%。此外,据亚美能源发布的公告,该公司旗下重点项目马必区域气田的整体开发进度滞后,未来经营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按照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该项投资按2016年末公允价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部分的32,839,683.19元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32,839,683.19元,计入公司 2016 年年度损益,使 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24,629,762.40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反应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计提该项减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亚美能源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情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20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睿恒能源签订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桥两个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睿恒能源”)于近日分别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环新网”)签订了《光环新网燕郊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称“《燕郊合同》”)、与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称“科信盛彩”)签订了《科信盛彩太和桥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称“《太和桥合同》”)。睿恒能源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建设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以下称“燕郊IDC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太和桥绿色云计算基地燃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以下称“太和桥IDC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燕郊项目投资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装机总容量约8MW;太和桥项目投资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装机总容量约26MW。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桥两个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合计不超过3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5.5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0%,按照《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还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二层202室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耿殿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1,446,351,388元

成立日期:1999年01月27日

经营范围: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三维多媒体集成;承接网络工程、智能大厦弱电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光环新网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股票代码300383),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耿殿根。

公司与光环新网不存在关联关系。

2、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6号院2号楼1至5层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航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1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检测;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批发、零售电子产品、五金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生产联机自动化柔性版印刷线高档防伪印刷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科信盛彩是光环新网与控股股东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的公司,其中北京百汇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科信盛彩36%的股权,光环新网直接持有科信盛彩15%的股权,共青城云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科信盛彩15%的股权。据光环新网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对科信盛彩的实际控制权为66%。

公司与科信盛彩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燕郊IDC分布式能源项目

1) 本次投资为建设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分布式能源项目,并与光环新网签订《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

2) 项目设计装机总容量冷电均为8MW,向客户生产供应电力及冷,同时产生的富余电力供应国家电网;

3) 项目主要设备设计寿命大于25年;

4) 项目总投资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

5) 该项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立即实施。

2、太和桥IDC分布式能源项目

1) 本次投资为建设太和桥绿色云计算基地分布式能源项目,并与科信盛彩签订《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

2) 项目设计装机总容量冷电均为26MW,向客户生产供应电力及冷,同时产生的富余电力供应国家电网;

3) 项目主要设备设计寿命大于25年;

4) 项目总投资不高于人民币28,000万元;

5) 该项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立即实施。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燕郊IDC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合同

甲方: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

1) 乙方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辅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对甲方及附近企业进行冷热电三联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即投资建设本合同项下的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其建设和经营基础包括:

●甲方的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对电力、制冷有较大的能源需求,且华北地区有丰富的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资源可供使用。

●本合同项目总投资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

●甲方承诺委托其子公司光环燕郊按本合同和《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及《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的约定购买乙方生产的电力及冷。

●乙方承诺在项目建成后,按本合同及《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约定出售生产的电力予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光环燕郊,并按本合同及《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约定出售生产的冷予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光环燕郊。

●项目生产的电力,按照《附件一:长期供电购销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供予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光环燕郊电力,余电上网。

2) 项目设计装机总容量冷电均为8MW,向甲方生产供应电力及冷,同时生产的富余电力供应国家电网,项目主要设备设计寿命大于25年,主要建筑设计寿命大于40年。

3)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出资。

4) 乙方负责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及LNG管线、施工电源、项目用水管网、甲乙双方约定的供电、供冷接入点以内的建设。

5) 鉴于甲方本项目土地租期为10年,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期满后如甲方续租本项目所在土地及机房建筑等,则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能源服务。如甲方不能续租该土地及机房建筑等,则甲方可以在其他区域提供同等规模的优质项目让乙方继续能源服务。

6) 项目设计年运行时间不低于270天/年。

7) 除非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8) 除非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 若甲方未能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购买电力或者未能按《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购买冷,并造成乙方的损失,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具体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 如乙方项目未能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出售电力或未能按《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出售冷,并造成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具体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2、太和桥IDC分布式能源项目

甲方:北京科信盛彩云计算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

1) 乙方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辅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对甲方及附近企业进行冷热电三联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即投资建设本合同项下的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其建设和经营基础包括:

●甲方的太和桥绿色云计算基地对电力、制冷有较大的能源需求,且北京市有丰富的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资源可供使用。

●本合同项目总投资不高于人民币28,000万元。

●甲方承诺将按本合同和《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及《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的约定购买乙方生产的电力及冷。

●乙方承诺在项目建成后,按本合同及《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约定出售生产的电力予甲方,并按本合同及《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约定出售生产的冷予甲方。

●项目生产的电力,按照《附件一:长期供电购销合同》中约定向甲方供电,余电上网。

2) 项目设计装机总容量冷电均为26MW,向甲方生产供应电力及冷,同时生产的富余电力供应国家电网,项目主要设备设计寿命大于25年。

3) 乙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出资。

4) 乙方负责项目使用的天然气及LNG管线、施工电源、项目用水管网、甲乙双方约定的供电、供冷接入点以内的建设。

5)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作期限为20年,合作期限满后各方在友好互利的条件下将本合同顺延续签。

6) 项目设计年运行时间不低于270天/年。

7)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赔偿乙方投资及收益损失。

8)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赔偿甲方无法享受优惠电价、冷价的损失。

9) 若甲方未能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购买电力或者未能按《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购买冷,并造成乙方的损失,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具体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10) 如乙方项目未能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出售电力或未能按《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出售冷,并造成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具体按《附件一:长期电力购销合同》和《附件二:长期供冷购销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是公司清洁能源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也是公司燃气产业链下游和终端的战略布局要点。

2016年12月,我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规划强调了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的重要性,明确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为重点,推进重点城市“煤改气”工程,并加快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天然气调峰电站。2020 年气电装机规模达到1.1 亿千瓦。

截至目前,包括上海、浙江、海南、湖南、山西在内的多个省市发布了能源发展的“十三五”规划,明确要求扩大天然气消费量并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发展。

公司自2015年开始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业务。2016年,公司先后成立了睿恒能源并实施了“上海嘉定IDC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以下称“嘉定IDC项目”)。该项目是公司与光环新网的首次合作,项目总装机容量18MW。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能源消耗的主要地区之一,也是节能减排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该区域已成为新能源业务的重要市场。公司与光环新网签订燕郊IDC分布式能源项目和太和桥IDC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协议,是公司在关键市场进行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该地区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本次市场拓展有利于扩大公司分布式能源业务的市场规模,有利于在关键市场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有利于提升客户用能的安全性并降低客户的能源成本,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赢。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光环新网燕郊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投资合同》;

3、《科信盛彩太和桥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投资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21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双桥商场整体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股份”)、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三方协商解除原“双桥商场租赁系列合同”,并签订三方《协议书》;同时,同意公司将双桥商场物业整体出租给华联综超用于开设大型商业项目(零售及生活配套),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转1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