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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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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7-02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占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树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树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除以上持股外,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114,300 股,持股比例0.31%。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2、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单位:元

3、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安排,公司拟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申请不超过 2.8亿元人民币的贷款。

2017年4月,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签署了首笔1.8亿元的借款合同(2017年4月19日提取了1亿元,借款期为2017年4月19日至2020年4月18日)。

2017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大通睿恒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了河北燕郊和北京太和桥两个数据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投资协议。

2017年4月,就双桥商场租赁事项,经友好协商,最后约定由公司、华联股份和华联综超三方签订解约《协议书》,并由华联综超整体承租原“双桥商场租赁系列合同”对应的双桥商场物业,并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占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