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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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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汤民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才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宁波钢铁合并紫霞实业,因紫霞实业原受杭钢集团公司控制且非暂时性的,故该项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已按规定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说明:

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以货币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等因素所致。

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收入大幅增加导致应收票据相应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结算时间差所致。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主要是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利息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期间损益补偿款及给予参股公司紫元置业借款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开展银行理财10亿元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收购控股紫恒公司,纳入合并报告所致。

在建工程、工程物资较期初增加,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技改项目投入等因素所致。

商誉较期初变动,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并购控股紫恒公司所致。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支付到期票据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主要是支付上年末计提年终绩效所致。

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主要是应付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销售保证金、销售服务费增加等因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并购控股紫恒公司增加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等因素所致。

预计负债较期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现货市场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专项储备较期初变动,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主要是报告期经营结余等因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主要是同一控制下并购紫霞实业调整期初数等因素所致。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说明: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卷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升及贸易收入增加等因素所致。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下属宁波钢铁原燃料采购价格同比上升及贸易成本结转等因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主要是2016年5月1日后房产税等四小税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等因素所致。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主要是仓储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主要是借款利息减少、汇兑损失减少等因素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按制度计提对紫元置业应收款的坏账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处置现货市场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及理财收益等因素所致。

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等因素所致。

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水利基金减少等因素所致。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期经营业绩好于上年同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金额小于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金额等因素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等因素影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金额大于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金额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价格为53,091,512.12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披露的《杭钢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经2017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子公司宁波钢铁通过公开摘牌受让的方式收购了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38%股权,受让价格为1958万元。受让后,宁波钢铁合计持有该公司63%股权,对其控股经营并更名为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3、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了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收购的价格为 58,376.31 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杭钢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收购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4、经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单独出资9000万元设立了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用于运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 PPP 项目。(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日披露的《杭钢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紫光环保拟投资设立丽水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的公告》)

5、鉴于上述股权投资、转让、受让在报告期均已经完成,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随着发生变化,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宁波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紫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宁波钢铁合并范围,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纳入紫光环保合并报表范围。

6、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协议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期间损益专项报告,杭钢集团、宝武集团、宁波开投、宁经控股需承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置出资产期间亏损合计1,641,867,573.24元,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收到全部补偿款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披露的《杭钢股份关于收到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入置出资产过渡期亏损补偿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民强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7—025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17年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126 公司简称:杭钢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